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你局《关于对循化县积石镇新建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请示》(循农科〔2021〕333号)收悉,鉴于该方案已通过县级评审,原则同意你局提出的项目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循化县积石镇新建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二、项目主管部门
循化县人民政府
三、项目监管单位
循化县乡村振兴局、循化县财政局
四、项目实施单位
循化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五、项目实施地点
积石镇新建村
六、项目实施期限
2021年11月—2022年10月
七、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八、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九、项目建设内容
在积石镇新建村村委会院内新建厂房一栋,面积为1301.50平方米;地面硬化625.00平方米;卫生间改造;新建给排水管网检查井8座、阀门井5座、水表井3座、雨水口6座;检漏管沟98米;化粪池9立方米。
十、相关要求
1.要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确需变更的,须报县政府审批。
2.要切实履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基本程序,规范组织实施。项目监管单位要全过程跟踪监管督导,确保项目实施程序完整、合法合规。
3.要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要求,专款专用,杜绝项目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并协同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
此复。
2021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