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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韩有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清真食品(民族用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关于扎西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循委〔202252号)精神,经研究:

韩有明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马明华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副局长;

马海璋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免去:

马明亮同志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局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2022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