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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第二批使用计划的批复
 

县乡村振兴局:

你局《关于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第二批拟使用计划》(循乡振组办〔202215号)收悉。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十六届县委第34次常委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提出的使用计划,资金总计达3479万元,现批复如下:

一、安排961万元实施4个产业类项目

1.安排161万元由道帏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道帏乡铁尕楞村生猪养殖项目;

2.安排150万元由白庄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白庄镇来塘村牦牛养殖项目;

3.安排500万元由清真食品(民族用品)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实施循化县乡村振兴化青融合产业示范项目(二期);

4.安排150万元由查汗都斯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查汗都斯乡下庄村集体经济林麝养殖项目;

二、安排2518万元实施9个村基础设施类项目

1.安排150万元由水利局负责实施道帏乡吾曼道村涝池改造项目;

2.安排85万元由水利局负责实施白庄镇乙日亥村人饮补短板项目;

3.安排287万元由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街子镇三立方村村级道路巩固提升工程;

4.安排156万元由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白庄镇下白庄村村级道路巩固提升工程;

5.安排237万元由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白庄镇民主村村级道路巩固提升工程;

6.安排175万元由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白庄镇乙日亥村村级道路巩固提升工程;

7.安排341万元由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岗察乡岗察村村级道路巩固提升工程;

8.安排559万元由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清水乡下滩村产业道路工程;

9.安排528万元由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积石镇上草滩坝村污水管网及道路巩固提升工程。

请你局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并协同县纪委监委、审计、财政等部门加强资金跟踪监管,确保资金管理到位、使用安全、发挥效益。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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