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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循化县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第一批使用计划的批复
 

县民宗局:

你局关于循化县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第一批拟使用计划的请示》(循民宗字〔2022〕39号)收悉。经十六届县委第34次常委会、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提出的循化县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第一批使用计划,共安排实施2大类12个项目,资金总计500万元,现批复如下:

一、安排310万元实施4个产业类项目

1.安排80万元由尕楞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尕楞乡洛哇村绒山羊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2.安排80万元由积石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积石镇上草村牛羊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3.安排100万元由文都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文都乡牙训牛羊养殖项目;

4.安排50万元由文都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文都乡牙训村油菜种植项目。

二、安排190万元实施8个基础设施类项目

1.安排32万元由白庄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白庄镇团结村补短板项目;

2.安排15万元由白庄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白庄镇强宁村道路建设项目;

3.安排20万元由白庄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白庄镇扎木村灌溉渠系建设项目;

4.安排48万元由尕楞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尕楞乡宗占村补短板项目;

5.安排20万元由道帏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道帏乡多什则村防洪渠系建设项目;

6.安排30万元由文都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文都乡中库沟日芒村防洪治理项目;

7.安排15万元由文都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文都集镇补短板项目;

8.安排10万元由文都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文都乡循哇村防洪治理项目。

请你局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并协调县纪委监委、审计、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加强跟踪监管,确保资金管理到位、使用安全、发挥效益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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