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振兴局:
你局《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第三批项目计划》(循乡振局〔2023〕35号)收悉。经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和十六届县委第78次常委会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拟定的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第三批项目计划。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资金下达情况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2〕1768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3〕350号)文件精神,计划安排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第三批6852.2万元,共实施5大类15个项目。
二、使用计划
(一)拟安排1562.2万元实施产业发展类项目
1.安排500万元由农科局负责实施查汗都斯乡新建村陆基水产养殖建设项目;
2.安排100万元由农科局负责实施乡村振兴农牧机械生产建设项目;
3.安排100万元由农科局负责实施循化县农田灌渠建设项目;
4.安排80万元由尕楞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尕楞乡曲卜藏村藏羊养殖项目;
5.安排90万元由岗察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岗察乡苏化村藏羊养殖项目;
6.安排230万元由查汗都斯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查汗都斯乡扶贫车间建设项目;
7.安排100万元由白庄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白庄镇上科哇村牛羊养殖项目;
8.安排82.2万元由乡村振兴局负责实施循化县乡村振兴就业帮扶车间(工坊)补助资金项目;
9.安排280万元由县农科局负责实施循化县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二)安排4700万元实施乡村建设类项目
1.安排4700万元由新农办负责实施循化县乡村建设项目。
(三)安排450万元实施乡村基础设施类项目
1.安排100万元由道帏、查汗都斯、街子、白庄等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循化县村级基础设施巩固提升项目;
2.安排350万元由水利局负责实施循化县文都乡拉代村人饮提档升级工程。
(四)安排18万元实施就业帮扶类项目
1.安排10万元由就业局负责实施短期技能培训项目;
2.安排8万元由人社局负责实施跨省就业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持对象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
(五)安排122万元实施教育帮扶类项目
1.安排122万元由乡村振兴局负责实施雨露计划“大学生”助学补助项目。
三、资金使用要求
按照县负总责,部门抓落实的原则,相关实施单位承担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加快项目进度,严格资金监管,注重效益发挥,科学设计联农带农机制,确保当年资金拨付率和项目开工率达到100%,并严格按照“6月底达50%、7月底达60%、9月底达75%、10月底达90%、年底达100%”的时序进度抓好资金支出。
2023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