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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撒拉族民俗文化商圈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县工信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下达循化县撒拉族民俗文化商圈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循工信发〔2024112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项目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循化县撒拉族民俗文化商圈建设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

循化县人民政府

三、项目监管部门

循化县农科局

四、项目实施单位

循化县工信局

五、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50万元,中投帮扶资金150万元。

六、项目建设地点

循化县天池北路

七、项目建设年限

20247月至11

八、项目建设内容

木塑地板230平米、成品天幕30平米、组合桌椅50套、地面彩色油漆、地板氛围灯带261米、GRC仿木纹牌坊1个、金属材质量化牌坊、氛围投影灯或挂线彩灯587平米、造型玩具熊1个、艺术灯箱、成品集装箱152平米。

九、相关要求

1.项目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批复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实施主体和建设内容、规模、标准。

2.项目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立项、审批、实施、检查、验收、后续管护各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规范顺利实施。

3.项目实施单位要切实履行好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加强对项目建设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效果等环节的调度。

4.要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要求,健全完善规范、透明的资金管理制度,专款专用,杜绝项目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发挥项目资金最大效益。

此复。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