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改局:
你局《关于审批循化县尕楞乡比塘村、街子镇塘坊村等道路补短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循发改〔2024〕217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循化县尕楞乡比塘村、街子镇塘坊村等道路补短板建设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
循化县人民政府
三、项目监管单位
循化县财政局
四、项目建设单位
循化县发展和改革局(较少办)
五、项目负责人
韩海军
六、资金来源
循化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资金)
七、项目建设期限
2024年3月—10月
八、项目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125万元,实施内容为街子镇波拉亥村补短板道路469.50m2;塘坊村补短板道路1644.80m2;羊巴扎村补短板道路704.70m2;三立方村补短板道路578.80m2;孟达山村补短板道路2114.16m2;团结村补短板道路1666.06m2;尕楞乡比塘村补短板道路1380m2等。
九、相关要求
1.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确需变更的,须报县政府审批。
2.切实履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基本程序,规范组织实施;项目监管单位要全过程跟踪监管督导,确保项目实施合法合规。
3.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要求,专款专用,杜绝项目资金截留、挤占、挪用,并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发挥效益。
此复。
2024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