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新农村建设服务办公室:
你办《关于批转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循化县2024年“和美乡村”查汗都斯乡赞卜乎村整治提升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循农办〔2024〕19号)收悉。鉴于该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县级专家组评审,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循化县2024年“和美乡村”查汗都斯乡赞卜乎村整治提升型建设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
循化县人民政府
三、项目监管单位
循化县财政局、循化县乡村振兴局
四、项目实施单位
循化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五、项目建设地点
查汗都斯乡赞卜乎村
六、项目建设性质
维修改造
七、项目建设期限
2024年6月—2024年12月。
八、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资金200.00万元,全部为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九、项目建设内容
沥青路面提升18941㎡,新建硬化道路730㎡,修补硬化300㎡,井盖加高68个,边沟及盖板22m。
十、相关要求
1.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确需变更的,须报县政府审批。
2.切实履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基本程序,规范组织实施;项目监管单位要全过程跟踪监管督导,确保项目实施程序完整、合法合规。
3.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要求,专款专用,杜绝项目资金截留、挤占、挪用,并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发挥效益。
此复。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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