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科局:
你局《关于分配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费及县级配套资金的请示》(循农科〔2025〕158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提出的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费及县级配套资金共492万元分配意见。
请你局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费和县级配套资金分配使用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规范分配资金,并协同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管理指导、资金跟踪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发挥效益。
此复。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