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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转循化县人道救助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县各单位:

县红十字会拟定的《循化县人道救助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1月15

 

循化县人道救助方案

 

循化县红十字会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衔接无锡市梁溪区红十字会争取对口帮扶资金20万元,将用于人道主义救助。现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救助方案。

一、救助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突出救灾、救急,帮助因自然灾害、意外伤害事故或重特大疾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和生存受到影响的困难群众,最大限度的对我县受灾户、特困人员和残疾人实施人道救助,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救助范围

(一)因自然灾害或突发意外伤害,生存或生命受到严重影响,或患病而无力支付医药费的;

(二)家庭人均月(年)收入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线的;

(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残疾人。

三、救助类别

符合规定的救助对象,在红十字会救助资金承受的能力范围内,根据申请救助者的困难程度、伤病情况可按照下列标准给予一次性救助。

(一)博爱助困经民政部门确定为处于低保线以下的孤、寡、残疾人给予困难家庭救助。

(二)博爱助学。由于大学或高中的学杂费及生活费等费用支出过高导致家庭困难,且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给予助学救助。

(三)博爱助医。10种重特大疾病(恶性肿瘤、白血病、先心病、尿毒症、肝硬化、重性精神病、瘫痪、重大器官移植术、急性心肌梗塞、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困难群众可给予大病救助。

四、申报程序

申请人向县红十字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相应的救助申请表,并实事求是地提供居民身份证件、困难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一并送县红十字会审核。

五、需要报送的救助申报材料如下:

(一)循化县红十字人道救助审批表(审批表第二页需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盖章及负责人签名);

(二)救助申请书(需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盖章);

(三)救助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救助申请人及户主的户口簿复印件;

(五)救助申请人农行卡复印件;

(六)申请博爱助学的,要同时提交子女大学录取通知书或在校证明原件;

(七)申请博爱助医的,要同时提交近3年曾因大病住院的诊断书、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

(八)低保户或残疾人同时提交低保证或残疾人证复印件;

六、监督管理

人道救助工作要广泛接受全社会监督,救助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经审计后向捐赠单位(无锡天一医院)和梁溪区红十字会通报并向全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