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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第三代智能残疾人证换证前各项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因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效期限已满,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残疾人证管理,杜绝残疾人证使用中的违规现象,确保第三代智能残疾人证在全县顺利换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实施办法》《青海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第三代残疾人智能证件换发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证时间:201931日至625

二、换证范围:2008年以来全县持证的残疾人进行甄别核实。重点对享受生活困难补贴和护理补贴“两项补贴”的重度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进行重新鉴定,对康复效果不明显,残疾程度加重的轻度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经本人申请,予以进行升级鉴定。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931日至310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平台、政府门户网站、村务公开栏、清真寺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第三代智能残疾人证换证工作的必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鉴定阶段(2019311日至610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残疾人的残疾类别,在规定的时间内,动员残疾人到县级医院进行鉴定(具体鉴定时间见附表);未按期参加鉴定的,由县残联将其残疾证件冻结,县民政部门暂停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冻结期满后自动注销。

(三)公示归档阶段(2019611日至625日)。根据县级医院鉴定结果,各乡镇对辖区残疾对象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经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报县残联录入档案,并作为民政部门发放“两项补贴”的依据。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残联理事长任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财政、民政、教育、卫计、社保、县医院主要负责同志和各社区主任为成员的县第三代智能残疾人证换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残联,残联理事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为:县残联负责发放残疾人证申请表、鉴定表,做好建档、发证工作;县民政局依据重度残疾人建档资料,负责做好补贴人员名单的录入工作;县财政局将此项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保证拨付到位;县卫计局负责对县医院科室和鉴定医生的日常监督,确保鉴定工作顺利开展,负责做好与上级医院协调联系工作,并组织开展精神、智力残疾鉴定工作;县公安局负责维护医院鉴定现场秩序,对医闹等违法事件及时接警并依法予以处置;县人民医院负责落实鉴定医生,按时做好鉴定工作,每项类别鉴定需有三人以上医生签字并加盖医院公章,并与县残联协调做好对长年卧床不起的重度残疾人上门鉴定服务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收回残疾人证,集中上缴县残联。引导残疾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级医院进行鉴定,并对本乡镇重新办证的残疾人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第三代智能残疾人证换证前各项准备工作,是全县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残疾人智能管理,开展残疾人大数据建设、“互联网+”服务平台的需要,为精准识别残疾人,精细化管理残疾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此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严明纪律,责任到人。残疾人证是残疾人的合法有效证件,县级医疗单位要严明纪律,责任到人,严格杜绝人情证、关系证等事件发生。如在残疾类别鉴定期间发生群众举报或投诉事件,一经查证落实,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精心协调,如期完成。第三代智能残疾人证换证前各项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精心协作,确保此项工作如期完成。县残联指定专人在县医院设立登记点,负责登记、发放鉴定表。换证期间医疗部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全县重度残疾人重新鉴定时间安排表

 

 

     2019227

 

 附件:

 全县重度残疾人重新鉴定时间安排表


序号

乡 镇

日 期

鉴定医院

重度残疾

人数

1

积石镇

312325

肢体、言语、听力、视力。初次办理残疾人证的残疾人都由县人民医院鉴定。

 

1129

2

街子镇

32648

586

3

查汗都斯乡

410419

354

4

文都乡

422326

172

5

尕楞乡

41253

123

6

道帏乡

56510

364

7

清水乡

513520

410

8

白庄镇

521530

651

9

岗察乡

53166

48

合计

 

 

3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