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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循化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县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循化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其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任:周永善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主任:星富花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马成军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马卫军 县教育局局长

 员: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韩庆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韩志霄 积石镇人民政府镇长

 西 县人社局局长

车军利 县财政局局长

何文华 县工业和商务局局长

沈英才 县文旅局局长

  县卫计局局长

马德明 县民政局局长

白海龙 县交通局局长

白学智 县市监局局长

韩忠华 县城管局局长

刘玉春 县广电局局长

  团县委书记

马维彦 县公安局副政委

马德昌 县教育局副局长

韩有明 农行循化支行行长

马锋云 建行循化支行行长

  电信公司总经理

刘传睿 移动公司总经理

   联通公司总经理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马卫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德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马长青、海青良、韩岩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附:循化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2019312

 


循化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语委办:牵头做好统一组织迎评工作,制定迎评工作方案,对各部门、各单位迎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牵头开展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指导迎评宣传和档案整理工作,编写语言文字工作简报,通报迎评工作动态和信息,加强与市语委的联系。

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督促行政机关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督促公务员带头并坚持说普通话,规范用字;协调开展语言文字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本部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的管理和达标工作。

县委宣传部(文明办):把语言文字规范化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列入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创建的评比条件,并检查落实;负责开辟形式多样的宣传专栏或专题节目,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制定迎接检查评估的宣传计划,制定迎评宣传片,配合县语委抓好每年的推广普及宣传周活动;组织新闻媒体、出版单位、公共服务行业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负责本部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的管理和达标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县语委办的日常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迎评达标,并做好本部门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和达标工作。

积石镇政府:在主要街区设立永久性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标语牌2块,在大型公共场所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牌3块;负责本镇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的管理和达标工作。

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全县公职人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在干部推荐任用、职称评定晋级等方面把普通话水平作为选拔、晋级的条件之一;指导监督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负责本部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的管理和达标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对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并做好本部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的管理和达标工作。

县工业和商务局:配合县市监、城管等部门对各商业服务单位用语用字规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商场规范用字、从业人员使用普通话;负责本部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的管理和达标工作。

县文旅局:督促各文化、艺术等单位在各种文体娱乐活动中运用普通话、使用规范字;负责抓好书籍、报刊、音像制品等的用字规范化工作,对出版物汉字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景区、旅行社、星级宾馆等场所的旅游服务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督促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旅游景区(点)、饭店、旅行社、星级宾馆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负责本系统、本部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的管理和达标工作。

县卫计局:督促检查医疗、护理等服务机构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负责本系统、本部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的管理和达标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各类标牌的规范化设置(包括门牌、楼牌、路街巷牌、指路牌的规范用字),大力推行地名标准化、用字规范化工作;负责本部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的管理和达标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在所有营运车辆上张贴语言文字宣传标语;督促指导营运服务人员将普通话作为第一服务用语、第一交际用语和第一工作用语;严格车站规范用语用字,在公交站台设立永久性宣传牌;负责本系统、本部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的管理和达标工作。

县市监局、城管局:负责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纳入城市管理工作;依法对商品、广告、企业名称的用语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严格审批;负责对宣传标语牌、企业和商店门面招牌、商品名称及广告不规范用字进行清理;负责本部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的管理和达标工作。

县广电局:负责对所属有关单位编辑、记者、校对等相关人员进行用字、用语规范化培训;实行播音员、主持人及工作人员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负责规范电台、电视台的播音用语和影视屏幕用字;负责本部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的管理和达标工作。

团县委:负责在广大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的宣传活动和各种竞赛活动;负责本部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的管理和达标工作。

县公安局:督促检查印章业等特种行业从业人员使用规范汉字;配合县市监、城管等部门共同搞好社会用字的执法检查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的管理和达标工作。

农行、建行:负责做好全县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普通话培训、测试的组织协调和规范用字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金融系统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的管理和达标工作。

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组织本系统从业人员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要求系统内各窗口服务人员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并对营业场所的用语用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运用通信媒体开展语言文字宣传工作;负责本单位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的管理及达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