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防震减灾各成员单位:
2019年4月8日至4月14日为我省第四个防震减灾宣传周,为深入贯彻“两个坚持”、扎实推进“三个转变”重要论述,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努力做好防震减灾宣传工作,全面提高民众防震减灾意识,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根据市政府办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安排,现将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防震减灾,科普先行。
二、活动时间:4月8日(星期一)至4月14(星期日)
三、活动重点:以认真贯彻“两个坚持”、扎实推进“三个转变”,广泛宣传防震减灾工作的重大意义,宣传贯彻《防震减灾法》、《青海省防震减灾条例》,宣传普及防震减灾有关法律法规,抗震设防知识、自救互救基本技能。
四、活动内容
1.各乡镇利用固定宣传栏,宣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并在乡镇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横幅2条以上。
2.广播电视局、城管局利用电视台、大型显示屏等媒体集中宣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氛围(资料由地震局提供)。
3.地震局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先行” 进村宣讲活动;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寺院等宣传教育活动
4.开展集中宣传活动。4月12日上午10:00在县城东门广场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各防震减灾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广播电视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气象局、地震局、红十字会、科协、中国电信循化分公司、国家电网循化分公司)务必自带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并准备宣传资料到东门广场开展宣传活动。宣传内容要结合各自职能特点,重点宣传《青海省防震减灾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防洪法》《青海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应对地震等自然灾害的有效处置方法和应对措施等科普知识。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我县是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做好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对提高防震减灾意识和避险救助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活动方案,以“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周”为契机,切实提高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效果。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落实责任,精心组织,采取有力措施开展宣传活动,提高防震减灾宣传周活动的知晓率和有关政策的普及率。
(三)做好防震减灾宣传周系列活动的宣传报道。县广电局通过广播、电视形式和手段,对防震减灾宣传周活动以及各乡(镇)、各部门防震减灾经验做法进行集中报道,营造防震减灾舆论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做好防震减灾宣传工作,扩大覆盖面,提高参与度,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防震减灾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及时总结宣传亮点。各单位在防震减灾宣传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经验,形成书面总结(附影像、图片资料),于4月20日前报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地震局)。(邮箱:442647856@qq.com)
联系人:叶旭春
联系方式:8813137
循化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代)
2019年4月8日
附件:
“防震减灾宣传周”活动宣传标语
1.防震减灾,从我做起;
2.加强防震减灾、关注生命安全;
3.提高抗震设防要求,减轻地震灾害损失;
4.吸取教训、依靠法治、积极防御、共促和谐;
5.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
6.普及防震知识,提高减灾意识;
7.大力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社会防御灾害能力;
8.贯彻防震减灾法规,加强抗震设防监管;
9.增强防震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10.群策群力防震减灾,万众一心共创和谐。
11.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升防震减灾能力
12.积极防御,努力保障经济建设地震安全
13.加强抗震设防管理,提高震害防御水平
14.重大建设工程必须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
15.防灾减灾 重在行动 贵在坚持
16.防震减灾,造福人民
17.加强防震减灾法制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法制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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