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按公文种类分类 > 循政办
 
 
 
 
 
 
 
 
关于批转循化县2019年春季造林绿化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县各单位:

县林业局拟定的《循化县2019年春季造林绿化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412

 

循化县2019年春季造林绿化方案

 

为全面完成2019年我县春季造林绿化目标,加快推进国土绿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改善我县生态环境,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战略部署。方法路径上,以实施国土绿化提速三年行动为载体,提早谋划、精心部署、科学编制,突出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工程推动作用,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全面推进造林绿化,提高绿化效果,为加快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相结合原则。调动全社会造林绿化积极性,激发国土绿化新动能,建立起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社会协调的造林绿化新机制,调动各方面造林积极性,多层次多形式推进国土绿化。

——坚持科技创新、提升质量原则。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遵循自然规律,依靠科技进步,坚持造管并举,实现绿量增加与质量提升目标。

——坚持依法治绿、制度保障原则。完善造林绿化法规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监督。健全完善造林绿化制度,配套完善政策措施,保障国土绿化持续发展。

三、目标任务

根据《循化县国土绿化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2019年计划完成国土绿化8.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5万亩、封山育林1.5万亩、森林经营2万亩。计划春季造林完成植树103万株,面积1.2万亩(包括新造林1万亩,补植补造2000亩),其中,完成春季义务植树38万株。

四、工作重点

(一)实施重点林业生态工程。根据林业重点项目下达计划,精心安排部署,积极做好地块落实,方案编制、种苗准备及造林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春季实施重点项目主要有2018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造林项目经济林造林项目1000亩、中藏药种植项目800亩;2018年第二批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抚育项目10000亩;2019年第一批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乔木造林项目1000亩、造林补贴试点项目10000亩、森林抚育项目10000亩;以及下达的 2019年重点防护林工程和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

(二)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进一步提高国土绿化意识,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全民义务植树意识,最大限度地动员适龄公民积极参加义务植树,形成全民参与造林绿化的浓厚社会氛围。植树活动分为机关义务植树和农村义务植树,机关义务植树在县城周边设置1-2个重点义务植树活动区,安排机关、教育、企业和宗教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共同参与国土绿化行动。农村义务植树结合林业生态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对乡村周边荒山荒坡、道路两侧、庭院四旁、校园、寺院和公共绿地开展植树造林,每个乡镇根据任务安排完成1个百亩以上的义务植树点,安排乡镇机关人员和村民代表参与植树活动进行国土绿化行动宣传工作。完成义务植树38万株,参加义务植树人数8.5万人,栽植青海云杉、圆柏、刺柏、旱柳、榆树、丁香、沙棘、苹果、核桃、桃、枣和杏等苗木。

(三)历年造林地补植补造。积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历年各造林地,调查落实造林保存率,对保存率较低的地块利用春季造林有利时机及时进行补植补造,并督促做好造林地的抚育管理工作,巩固造林成果。通过调查计划对历年的2000亩造林地进行补植补造,补栽青海云杉、油松、苹果、核桃、桃、枣和杏等苗木6万株。

五、建设内容

乔木造林:道帏乡0.1万亩、白庄镇0.1万亩、清水乡0.08万亩、积石镇0.14万亩、街子镇0.1万亩、查汗都斯乡0.08万亩、文都乡0.1万亩、尕楞乡0.1万亩。

灌木造林:道帏乡0.5万亩、白庄镇0.5万亩、清水乡0.4万亩、积石镇0.7万亩、街子镇0.4万亩、查汗都斯乡0.5万亩、文都乡0.5万亩、尕楞乡0.5万亩。

经济林造林:白庄镇0.05万亩、清水乡0.03万亩、积石镇0.05万亩、街子镇0.03万亩、查汗都斯乡0.04万亩。

封山育林:道帏乡5000亩,白庄镇5000亩,文都乡5000亩。

森林经营:道帏乡4000亩,白庄镇4000亩、文都乡6000亩,尕楞乡6000亩。

六、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91月上旬至2月下旬)。全面做好造林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造林地块落实、实施方案(作业设计)编制、种苗订购、人员组织等工作,各个环节准备充分,落实到位。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93月上旬至3月下旬)。充分利用会议、标牌标语和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土绿化、国家有关政策和植树造林的意义,为造林绿化创造一个良好氛围。

(三)植树造林阶段(20193月中旬至5月上旬)。各造林地块组织人员严格按作业设计进行植树造林,做好整地、苗木调运、栽植(假植)、浇水覆膜等关键技术环节,落实抚育管护人员。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抓国土绿化工作的领导机制,协调乡(镇)政府、财政、林草、水利、交通、扶贫等部门落实国土绿化任务,并及时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同时,县级联点领导负责落实联点乡镇的国土绿化任务,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目标任务落实。林草局要按照《青海省国土绿化提速三年行动计划》和本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重点做好造林地块的落实、项目资金筹措、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技术服务,以及项目配套设施的保障落实,确保责任明确到位、经费投入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二)完善政策机制。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造林机制激发国土绿化新动能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1847号)精神,全面落实税收、用电、用水等优惠政策,切实保障造林绿化主体的合法权益。积极培育造林大户、家庭林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林业职业经理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大力推行“先建后补”的造林机制,积极探索向社会主体购买财政性造林绿化、经营管护等服务。推进林权交易平台建设,探索林地、林木股份合作模式,鼓励通过依法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三)落实部门绿化责任。县绿化委员会要加大国土绿化的督促、指导、协调和检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协调落实造林地块,发改、财政、税务、金融、科技等各职能部门要加大造林绿化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县林草局要做好行动计划的实施、组织协调,履行好对植树造林和国土绿化工作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自然资源局要统筹规划,保障造林绿化用地;水利局要重点做好造林绿化区灌溉设施资金落实和建设工作。交通局要做好公路、重点造林绿化区的防火等路网建设。供电公司要做好重点造林绿化区的供电网络建设,保障灌溉等用电需求。生态环境局要对国土绿化项目开辟环评绿色通道,积极协助林业部门办理相关环评手续。住建局要把园林绿化作为城市基础建设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绿线”管理制度和绿地保护制度,确保城市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扶贫局要认真落实扶贫产业资金向生态脱贫倾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点的造林绿化工作,做到生态建设和生态脱贫相结合。教育局要负责落实好校园绿化工作。民宗、团委、妇联、工会等部门要积极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参与造林绿化。宣传、广电等部门要加大造林绿化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造林绿化意识。

(四)强化资金保障。建立植树造林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国家重点工程投资为主导、引导和吸纳社会资本参与的国土绿化投融资体制。强化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力度,有效整合水利、交通、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等领域专项资金,保障绿化投入。

(五)强化依法管护。严格执行《森林法》《禁牧令》等法律法规,依法惩处盗伐、滥伐林木、毁坏林木绿地以及非法占用林地、绿地的行为,巩固和发展造林绿化成果。强化林业部门管理森林资源的职能,严格使用林地、绿地审批管理。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建设,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和防治水平。加强森林防火,深入开展防火宣教活动,提高全民防火意识,配备防火设施设备,提高森林火情预警预报和火灾扑救能力。

(六)建立考核督查机制。要把国土绿化行动年度绿化任务纳入各乡镇、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在国土绿化行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推动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