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县各单位:
县红十字会拟定的《循化县2019年东西部扶贫协作人道救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4月19日
循化县2019年东西部扶贫协作人道救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梁溪—循化帮扶协作关系,推进两地红十字会对口帮扶工作,持续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会精神,提高东西部协作工作实效,切实做好2019年东西部扶贫协作人道救助项目工作,精准有效实施人道主义救助,推动我县特殊人群早日摆脱生活困境,全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救助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突出救灾、救急,帮助因自然灾害、意外伤害事故或重特大疾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和生存受到影响处于困难境遇的群众,最大限度地对我县受灾户、大病户、特困人员、残疾人、贫困大学生等实施人道救助,推动与全国同步进入社会小康。
二、救助范围
(一)因自然灾害或突发意外伤害,生存或生命受到严重影响,或患病而无力支付医药费的;
(二)家庭人均月(年)收入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线的;
(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残疾人;
(四)由于大学或高中的学杂费及生活费等费用支出过高导致家庭困难,且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给予助学救助。
三、救助类别
符合规定的救助对象,在红十字会救助资金承受的能力范围内,根据申请救助者的境遇、困难程度、伤病情形可按照下列标准给予一次性救助。
(一)博爱助困
经民政部门确定为处于低保线下的孤、寡困难家庭给予救助。(贫困户补助2000元)
(二)博爱助学
由于大学或高中的学杂费及生活费等费用支出过高导致家庭困难,且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给予助学救助。(特困大学生补助3000元)
(三)博爱助残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残疾人。(残疾户且身患重病的补助3000元、其余残疾等级补助2000元)
(四)博爱助医
由于本人或家庭成员患10种重特大疾病(恶性肿瘤、白血病、先心病、尿毒症、肝硬化、重性精神病、瘫痪、重大器官移植术、急性心肌梗塞、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困难群众可给予大病救助。(重病户补助3000元、一般病种视病情补助2000元)
四、申报程序
申请人向县红十字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相应的救助申请表,并提供居民身份证、困难情况等相关材料,材料要准确清楚,实事求是,项目齐全,不得漏项。经县红十字会审核通过后将救助资金以转账方式转到受助对象提供的银行账户上。
需要报送的救助申报材料如下:
(一)循化县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审批表(审批表第二页需乡镇政府、村委会盖章及负责人签名);
(二)救助申请书(需乡镇政府及村委会盖章);
(三)拟救助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拟救助本人及户主户口本复印件;
(五)拟救助本人农行卡复印件;
(六)拟申报博爱助学的要同时提交子女大学录取通知书或在校证明原件;
(七)拟申报博爱助医的要同时提交近3年曾因大病住院的诊断书、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
(八)低保户或残疾人同时提交低保证或残疾人证复印件。
以上是必报的材料。所有救助申报材料一式1份,统一用A4纸,并将相关材料需交至县红十字会审核。
五、监督管理
人道救助工作接受本县人大、政协、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救助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经审计后向定向捐赠单位(无锡天一医院)和梁溪区红十字会通报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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