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县各单位:
《循化县2019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循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7日
循化县2019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在全国第二十九个“119”消防宣传月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做好消防宣传工作,切实防范各类火灾事故,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消防安全各项工作部署,以促进社会各单位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巩固和深化火灾隐患整治成果、推进社会化消防工作为目标,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各乡镇,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关注消防、学习消防、参与消防,提升全民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素质。
二、活动时间
2019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三、活动主题
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
四、组织领导
组 长:才让太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马穆德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积武 县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成 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教育局、民政局、民宗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司法局、财政局、就业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和科技局、林草局、文旅局、卫生健康局、市监局、海事局、广电局、气象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供销联社、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翼通公交公司、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以及县属企业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保隐行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牵头策划和组织协调开展“119”消防日宣传月各项活动。
五、活动内容
宣传活动分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和具体宣传活动两部分进行。
(一)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1.时
间:2019年11月8日上午10:30
2.地
点:循化县消防救援大队(高级中学对面)
3.参加人员: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村民10名(由各乡镇负责通知),消安委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建筑工地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由住建局负责通知),宾馆饭店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由文旅局负责通知),寄宿制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由教育负责通知)。
(二)宣传月具体工作
1.专题宣传《消防法》。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采取有效形式开展《消防法》专题宣传活动,切实把新颁布的核心要义、具体规定,传达到全社会各层面。
2.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这一宣传主题,充分利用媒体、公众号等渠道,结合单位重心工作,采取形式多样、覆盖面广、富有实效的宣传形式,广泛向社会各界宣传火灾等灾害性事故带来社会家庭危害,培养群众自觉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同时,各乡镇、社区要制作和发放一批贴合实际的消防公益宣传广告、消防知识挂图、消防知识年历(挂历、台历)等,确保全民参与消防、人人懂得消防、人人会自我设防。
3.开展火灾隐患自查、互查活动。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发动基层站所、社区、村委会等社会基层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互查等活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让群众在实践中进一步认识火灾隐患的成因和危害,严防隐患酿成事故。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将此列入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牵头负责领导,成立工作专班,落实各项保障,严格按照要求,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加强宣传报道。县广播电视台要跟踪报道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提炼工作成效亮点,切实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确保“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于12月5日前对各自辖区、各自领域开展的宣传活动,形成活动总结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动态性的报送信息简报反映工作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