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及省市驻县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
县扶贫开发局拟定的《循化县巩固脱贫成果实施工作方案》已经十五届县委第106次常委会议研究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循化县委办公室 循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
循化县巩固脱贫成果实施工作方案
为全面巩固脱贫成果,持续提升脱贫质量,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抑制新生贫困现象,确保2020年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海东市巩固脱贫成果实施方案》、《循化县2018—2020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方案》,现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决策部署,坚决扛起脱贫攻坚“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政治责任,把落实“四不摘”要求和防止返贫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查缺项、补短板、抓巩固、谋长远,保持攻坚态势,压实攻坚责任,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和脱贫成果巩固战,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步伐。
二、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巩固成效、提升质量这条主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责任导向,注重持续巩固同防止返贫相统一,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相衔接,更加注重落实责任,更加注重形成合力、更加注重补齐短板、更加注重持续发展,确保在2020年底全县1953户8093人的建档立卡脱贫户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稳定持续增收、自我发展能力全面提升,切实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和群众认可度。62个退出村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强,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脱贫户致富能力明显增强。所有扶贫项目都要竣工验收,发挥效益,各级各类巡视巡查督查检查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完成,实现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工作任务
(一)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持续传导压力。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增强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
1.坚持研究部署不松
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及主要领导讲话精神作为领导及扶贫干部的必学内容,列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各部门各单位理论学习计划,学深学细学透现行扶贫开发政策,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政治态度,强化政治担当。严格按照对应落实县、乡(镇)、村后续巩固责任,在研究制定我县巩固脱贫成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分别制定产业扶贫、就业及拉面、教育、健康、住房安全、基础设施、环境整治、低保救助、精神脱贫九个后续巩固提升专项实施方案,形成我县“1+9”巩固脱贫成果制度体系。
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坚持落实责任不松
坚决扛牢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继续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三级书记抓落实”“双组长”“双指挥长”责任制,全链条压实县、乡、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村“两委”及帮扶干部、行业部门的扶贫责任,进一步细化量化各乡镇各部门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以硬要求落实硬任务,以硬措施实现硬目标。扎实开展县乡村三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保持乡镇党政正职相对稳定,充实基层扶贫力量,确保扶贫队伍稳定性和工作连续性。稳定和强化县乡村扶贫工作机构,在人员配置、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等方面与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工作任务相适应。
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坚持督查检查不松
实行常态化联点帮扶机制,严格落实县级领导联乡包村督战责任制、县直机关单位结对帮村、干部结对帮户责任制。实行不定期督查制,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定路线、不搞陪同,直入村户的“四不一直”形式,随机深入乡镇、村户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发现问题现场反馈,限期跟踪整改落实,尤其对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日志,群众知晓率和满意率进行重点督查检查,确保巩固脱贫成果扎实推进。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扶贫开发局
(二)严格落实摘帽不摘政策,持续巩固成效。注重扶贫政策的衔接,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
1.强化产业扶贫后续巩固提升
(1)强化主导产业培育。围绕脱贫户持续增收为核心,以打造“一核两椒”和拉面经济品牌为引领,大力发展以牦牛、肉羊为主的特色养殖业,以线辣椒、花椒、马铃薯、露天蔬菜为主的特色种植业,以拉面经济为主的劳务产业,以刺绣、石画、旅游产品加工为主的民族手产业,逐步打造全产业链条,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牵头单位:县产业园区办公室、县农科局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文体旅局、县地方品牌产业服务局
(2)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以建设“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为抓手,发挥产业园区、黄河彩篮基地示范带动作用,继续完善“公司+基地+脱贫户”“园区+脱贫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脱贫户”“家庭农场+脱贫户”等经营模式,力争建成2个以上带贫能力强、辐射面广的龙头企业,保证每个退出村建成1个以上运行规范、带贫能力强的专业合作社。
牵头单位:县农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产业园区办公室、县工信局
(3)持续巩固产业扶贫成效。盯紧乡村旅游扶贫、扶贫产业园、非贫困村集体经济等项目,进一步完善项目收益分配、管理、监督机制,确保所有项目发挥效益。制定出台《循化县光伏扶贫项目收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按期发放30兆瓦光伏试点项目和14.3兆瓦村级光伏收益资金,由各乡镇指导督促每村设置5-10公益性岗位,实行岗位考核管理办法,实现劳动取酬。加大到户产业的监管和扶持力度,实施207户786人调整为一般贫困户的到户产业项目,继续排查到户产业中断流失及效益低下等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巩固提升脱贫户产业。加大扶贫重点项目建设,6月底前十世班禅大师藏文化扶贫产业园投入运行,投资2.58亿元实施撒拉尔故里民俗文化产业园二期工程和禹王谷旅游扶贫项目。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扶贫开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农科局、县文体旅局
(4)加大消费扶贫力度。健全完善农产品交易场所、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加大扶贫产业产品宣传和产销对接力度,全面打通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推动扶贫产业产品上行,提高消费扶贫效果。积极发挥各地拉面办事处作用,搭建本地企业与拉面餐饮间的产销平台,将清真食品(民族用品)产业园区打造成拉面餐饮的供货基地,并借助东西部扶贫协作,在无锡梁溪区繁华地带、大型超市设立直销门店、搭建扶贫产品营销平台,促进产销双赢、群众增收。同时,创新工作模式,加强宣传推介,拓展营销渠道,打造消费扶贫新亮点。
牵头单位:县产业园区办公室、县工信局、县地方品牌产业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宣传部、县供销联社
(5)大力发展电商新业态。通过在退出村设立电商扶贫实验基地、采取“平台+培训”的方式,增强脱贫户技能,提高致富能力。采取教育培训、资源投入、市场对接、政策支持、提供服务等方式方法,帮助脱贫户开办网店,销售农产品。对开办网店、从事网货生产销售的脱贫户,带动脱贫户生产销售网货产品效果明显的企业和网店,给予小额信贷扶持。积极打造电商示范乡镇,进一步拓展扶贫产品线上线下营销渠道,建设农村电商综合服务点,培育农村电商网店,实现退出村电商服务全覆盖。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金融办
2.就业扶贫再拓展
(1)抓好就业技能培训。对有产业发展、就业创业意愿的脱贫户继续实施“雨露计划”“阳光工程”、农业实用技术和就业创业培训,加快劳动力转移就业;对有发展电子商务意愿的脱贫户,开展免费培训、创业孵化、合作对接和就业推荐,创造便利的创业条件。健全完善贫困劳动力培训就业档案,实现培训对象、培训项目、培训成效、转移就业、跟踪服务“五精准”目标,年内实现有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培训全覆盖,转移就业率达到60%以上。计划在有建档立卡户的行政村每村开发8个左右的治安巡逻、卫生保洁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吸收边缘人口就业。加大扶贫车间建设力度,年内重点扶持5家劳动密集型企业设立扶贫车间,以“企业+车间+脱贫户”模式,积极吸纳周边贫困家庭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组织开展好“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活动,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一对一”就业服务。推进劳务对接基地建设,加大劳务经纪人培训力度,加强市场信息对接,形成规范化管理、有序化流动,多元化就业的贫困劳动力输出格局。
牵头单位:县就业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产业园区办公室、县农科局、团县委、县扶贫开发局、县工信局
(2)抓好拉面产业。继续打好“撒拉人家”拉面特色品牌,及时落实“拉面贷”政策,争取中再集团拉面扶贫帮困资金,采取“中再帮扶+整合资金”的方式,争取2000万元作为担保基金撬动银行贷款,简化贷款流程,力争发放2亿元拉面产业提档升级贷款,切实解决拉面经济融资难的问题。大力推广入股经营、合伙经营等成功做法,制定出台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同时,继续推广“带薪在岗实训+创业”模式,依托撒拉人家品牌连锁店带动建档立卡户就业增收。认真谋划利用互联网发展“拉面经济”,加快品牌建设,强化对拉面行业先进典型和好经验、好做法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牵头单位:县地方品牌产业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就业局、金融办
3.教育扶贫再持续
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完善资助办法,扩大资助范围,对全县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学前三年、义务教育九年、普通高中和中职三年实施免费教育,落实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认真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和基层校长及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尽快建成循化县时代中学、白庄镇第二中学。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东西部协作行动,进一步拓展两地间的人才支援、捐资助学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持续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确保2020年底全县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以上,持续开展推普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提升农村普通话普及率。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
4.健康扶贫再提升
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村养老、医疗保障的相关政策,确保建档立卡户全部参加医疗保险,符合条件的适龄人员全部参加养老保险。全县60周岁以上符合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的农村居民和所有建档立卡户人口医疗保险待遇享受率达到100%。深入推进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突出解决脱贫户家庭大病、慢性病问题,继续对所有建档立卡户、边缘户实施“健康保”商业补充保险,通过“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健康商业补充保险”医疗保障机制,将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或合理费用个人自付比例及控制在10%以内,门诊费用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20%以内,并“四项医疗保险”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脱贫户,符合条件的进行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对因残致贫户落实好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优先实施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扎实开展“双签约”服务,确保有1名家庭医生签约提供医疗服务,有1名乡村干部签约提供健康扶贫政策宣讲和医疗报销、大病保险、民政救助等代办服务,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对因灾致贫户组织开展生活救助、生产教助和住房救助。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民政局、医保局、社保局、残联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5.安居扶贫再保障
(1)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旧房改造和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开展房屋安全等级鉴定,同步做好农村危房动态监测,发现一户、认定一户、改造一户,全面解决住房安全巩固提升工作。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新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单位
(2)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生产生活资料、公共服务设施和后续扶持产业等配套,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好户口迁移、上学就医、社会保障等问题,通过大力发展种养业、文化旅游业、劳务经济、低保兜底、安排公益岗位、鼓励自主创业就业等方式,解决好搬迁群众长远生计和可持续发展问题。
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局、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单位
(3)组建完善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健全社区治理、群众自治的相关制度体系,做好社区治理、社会融入等工作,解决好户籍迁移、子女转学、社保交接等具体事宜,消除搬迁群众的后顾之忧。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扶贫开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文体旅局、县公安局、县社保局、县医保局、县城东城西社区
(4)坚持“一户一宅”要求,根据省上的规定期限,积极稳妥开展拆旧复垦工作,对不具备复垦条件的宅基地,按要求实施生态恢复。
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
6.基础设施再提升
(1)加大道路建设力度。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积极探索推广“路长制”管理模式,加大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力度,全面完成水毁路、病害路、断头路及项目配套路建设,基本消除县乡道路安全隐患。整合交通扶贫专项资金,用于退出村道路建设,大幅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巩固好行政村通客车、班车工作成果。到2020年底,所有退出村通村道路、通乡道路、人口居住相对集中的户间道路全部建设为水泥路,所有行政村均通客车。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
(2)加大安全饮水建设力度。严格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强水源保护,保障供水质量,配置高标准的配水系统和消毒设施,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供水保证率和入户率,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到2020年底,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5%,供水保证率达到100%,用水更加便利。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
(3)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成果巩固力度。按照“应改尽改”要求实施农网改造项目,持续改善农村用电条件,提升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牵头单位:国网循化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4)加大村级卫生室建设力度。完善服务功能,加强村医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村医的培训和管理,逐步提高村医报酬,不断提高全民医疗救助水平,到2020年底,全县村级卫生室建设更加规范,基本做到小病不出村。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财政局
(5)加快推进通信网络进村入户工程。进一步提升农村4G宽带(光纤)覆盖率。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7.环境整治再加强
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年内完成17个村的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建成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生活富裕、生态宜居的美丽村庄。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社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治理机制,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量减排、资源化处理进程。强力推进“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全面完成农户厕所改建任务。加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升级,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为切入点,加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针对疫情应对中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对公共卫生环境进行彻底排查整治,补齐公共卫生短板,全面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住建局、新农办、县生态环境局、县农科局
8.低保救助再重视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逐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将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及时纳入低保救助范围。要推进扶贫民政两项制度衔接,落实好低保渐退、“救急难”等制度,对存在返贫风险和致贫风险的人口及时提供帮助,切实减轻致贫返贫压力。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逐步为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建档立卡户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有偿或无偿集中托养服务。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的托底线、救急救难作用,有效解决脱贫群众家庭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做到“应救尽救”,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关爱服务,织牢民生保障“兜底网”。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教育局
9.金融扶贫再深入
加大扶贫贷款投放力度、指导督促各银行金融机构,积极争取上级行的金融扶贫政策,瞄准特色产业、种养业、农副产品加工、乡村旅游、民族手工业等方面予以信贷支持。积极落实扶贫小额信贷特惠政策,对符合“三有一无”条件的建档立卡户继续落实“530”贷款,简化审批程序,实现应贷尽贷,按照“先结后贴、应贴尽贴” 的原则,做好小额信贷贴息工作。加大村级互助资金的监管和投放力度,按照“周转使用、滚动发展”的原则,管好用好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对历年以来实施的互助资金再次全面排查,确保运行规范、发挥效益。
牵头单位:县金融办、县扶贫开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10.精神脱贫再加大
(1)全面推广精神脱贫试点成效。强化思想教育引导,凝聚脱贫攻坚正向共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持续推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健全和完善符合现代文明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立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继续引导群众摒弃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天价彩礼、盲目攀比、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减轻群众负担。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广电局
(2)加强扶志扶智。切实把教育作为治本之计,巩固控辍保学成果,保障贫困地区办学经费,落实贫困学生资助政策,确保贫困群众子女都能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围绕贫困群众发展产业和就业需要,实施市场急需、群众期盼的培训项目,将贫困群众培育成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劳动者。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就业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3)依法加强宗教管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教育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理性对待宗教信仰,阐释好教义教规,发挥宗教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等积极因素。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管理,严禁宗教活动费用向信教群众摊派。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积极作用,倡导宗教界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严防未成年人入寺学经现象反弹。
牵头单位:县委统战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民宗局
(4)积极转变扶贫方式。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推广以表现换积分、积分换物品的“爱心公益超市”等自助帮扶方式。除低保兜底发放现金外,其他扶贫措施要与贫困群众参与挂钩,原则上不直接发钱发物。把扶贫领城诚信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将不履行赡养义务、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行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宣传部、金融办
(5)加强教育引导。加大对脱贫户的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力度,引导脱贫户转变等、靠、要观念,倡导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树立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正确导向,坚定脱贫户依靠自身巩固提高的信心和决心,不断增强脱贫户自我发展能力,从思想上实现脱贫、巩固提升、逐步小康。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严格落实摘帽不摘帮扶,持续加强力量。
1.联点帮扶不变
继续落实县级领导联点包乡包村包户制度,以上率下加强联点乡村脱贫攻坚及后续巩固工作指导,形成针对性强、举措实的调研报告。继续落实定点帮扶制度,完善定点帮扶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智力扶贫,加大人才技能支持力度,引导县内定点帮扶单位优势资源下沉到村到户,帮助补齐退出村民生短板,筑牢发展基石,共同做好巩固提升工作。继续落实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建档立卡户制度,脱贫攻坚期内,帮扶党员干部与建档立卡户结对关系不变,坚决杜绝简单送钱送物“慰问式”帮扶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委各部门、县直机关及省市驻县各单位
2.驻村帮扶不变
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脱贫不脱钩,继续发挥驻村帮扶核心作用,坚守岗位,履职尽责。认真抓好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致富带头人、党员、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实一线扶贫工作力量。加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的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工作例会、考勤坐班、请销假、外出报备、带薪休假以及年承诺、季报告、半年述职等制度,切实提高他们的战斗能力。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加大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治力度,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大力实施农村党组织书记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和村后备干部培训工程及“固定党日”活动, 努力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3.协作帮扶不变
用足用好东西部扶贫协作资源,落实帮扶资金,深入实施帮扶项目,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推动党政干部、专业技术人才挂职交流,推进“携手奔小康”行动。进一步扩大结对帮扶覆盖面,打通东西协作“毛细血管”,促进精准帮扶。坚持大扶贫格局,以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定点帮扶为重点,突出产业带动和就业增收,突出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突出人才交流和智力引进,突出携手结对和社会参与,抓好各类帮扶项目实施,稳步提升脱贫质量。组织动员更多企业参与“百企联百户、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充分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的桥梁作用,鼓励引导社会爱心人士深度参与脱贫后续帮扶工作。
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东西部扶贫协作各成员单位
(四)严格落实摘帽不摘监管,持续正风肃纪。
1.深入开展排查督查工作
集中开展“补针点睛”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循化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回头看”工作方案》,制定下发《循化县脱贫质量大排查实施方案》,抽调200余名排查员,逐乡镇、逐村、逐户地毯式“过筛子”,把脉脱贫质量,制定整改方案,举重锤全面解决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切实做到“迎国检实战演练全覆盖、消除盲点全覆盖、政策知晓全覆盖、环境整治全覆盖、感恩教育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全面提升脱贫质量。及时组建全县脱贫攻坚普查组织机构、制定普查方案、保障工作经费,统筹各方力量、做好人员选调、加强培训指导,确保普查工作步调一致、高效推进。
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局、县调查队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统计局、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抓好突出问题整改工作
全面开展历年来中央省市反馈的各类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重点对国家审计署郑州特派办、驻青专员办、国家第三方评估、省市脱贫攻坚督查考核反馈的各类问题进行再次全面梳理,建立详细的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涉及部门承担的职责,跟踪督促相关乡镇和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到位,使各类问题整改彻底并取得实效。认真抓好扶贫资产盘点收官工作,对2016年以来,投入专项扶贫资金实施的各类扶贫项目,围绕项目类型、资金投入、项目带动、收益分配、权属清晰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盘点,分类建立项目台账,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收益分配、风险防控等相关制度机制,确保所有实施的扶贫项目资金投向精准、监督管理到位、资产归属清晰、长期发挥效益。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扶贫开发局、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强化返贫动态监测
建立健全返贫检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把动态监测作为贫困筛查、返贫预警的重要手段,建立返贫监测点,将边缘户和脱贫监测户纳入监测筛查范围,按照“脱贫即出、返贫即入、应进则进、应扶则扶”的原则,及时将返贫及新增贫困对象纳入系统管理,落实专人帮扶。全面推进“精准防贫保”试点工作,探索建立致贫返贫风险防控机制,织密防贫“安全网”,着力降低致贫返贫风险。依托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及海东智慧扶贫信息平台,拓展大数据平台应用领域,加强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构建农村贫困统计监测体系,建立事先预警、事中监控事后评估的精准扶贫管理机制。
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4.推进作风专项治理
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贯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全过程,坚决防止和纠正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和建设、资金流转等关键环节,坚决查处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涉黑涉恶等问题。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激发和保护基层干部千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各乡镇党委、政府
5.落实监管主体责任
充分发挥纪委监委、审计、扶贫等部门综合监督职能,通过巡查和督查、明察暗访、考核评估等方式,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巩固责任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各行业部门要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职责,把推进脱贫巩固成效融入日常管理和业务工作之中,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督导、倒查追究的完整监管责任链条。积极鼓励各级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参与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认真评估监督,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尊重贫困群众主体地位,畅通渠道,开门纳谏,用群众集体智慧推进巩固提升工作。充分发挥媒体监督、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与党委和政府同向发力,共同推进脱贫后续巩固提升工作。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审计局、县扶贫开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要进一步提高对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的重大意义认识,确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上来,牢记“军令状”,做足脱贫“成色”,如期“交账交卷”。县委、县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做好扶贫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科学编制“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规划,组织开展前期重大问题研究,起草形成“十四五”时期巩固脱贫成果基本思路。乡镇党委、政府承担具体责任,统筹做好计划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员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确保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地见效。县直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巩固脱贫成果工作方案,推动政策落地,全面推进薄弱村、薄弱环节和薄弱工作的巩固提升。各联点帮扶单位要按照“1+1”的扶持模式,帮助脱贫村制定巩固提升方案,安排并实施好年度扶贫计划。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结对帮扶责任人要强化帮扶责任意识,夯实基础数据、基础资料和基础工作,积极引导贫困户树立自力更生思想,实现脱贫人口稳定增收。
(二)细化任务分解。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照任务目标,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提高脱贫攻坚执行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目标任务实行台账式管理,建立工作清单制,进一步完善具体措施,强化时间节点,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掌握工作进展,研究具体措施,做到工作有落实、有结果,确保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按既定计划扎实达标推进,在奔小康的路上不拉一个贫困村、一个贫困人口。
(三)强化考核问责。建立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工作考核机制,将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工作任务纳入各乡镇、部门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并作为各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建立系统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督查检查,将专项督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聚焦政策、资金、项目、招投标、管理、责任、作风等方面,组织纪检、审计、财政等职能部门集中开展督查和暗访,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反馈,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做好跟踪问效。要严格考核奖惩,对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工作成绩优异、帮扶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成效不明显、工作落实不力的乡镇、部门和单位,对其领导班子及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问责。
(四)深入宣传报道。全面宣传我县扶贫开发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各乡镇各部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好做法、好经验。县级新闻媒体要深入基层一线,充分报道脱贫攻坚、巩固提升的生动实践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注、参与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事业。各行业部门要围绕自身实施的脱贫攻坚工程,培育和建立一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示范典型,带动全县整体工作有效提升。各乡镇要围绕特色种植、养殖、加工、旅游、光伏五大特色扶贫主导产业及易地扶贫搬迁、扶贫产业园、金融扶贫等“十大工程”,创新举措,破解难题,每个工程至少打造一个亮点,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建立健全“扶贫日”宣传动员、部门协作、捐资助贫等长效机制,大力倡导扶贫救助公益理念,弘扬全社会持续支持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正能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