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县应急管理局拟定的《循化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7月14日
循化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安排,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和谐稳定,决定近期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汲取湖北省十堰市“6.13”燃气爆炸事故和近期全国多地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全面分析安全生产各领域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推动各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开展排查整治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紧盯危险化学品、燃气、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特种设备、文化旅游、电力、学校、农业机械、水利、油气管道、烟花爆竹、医院、养老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等各行业领城,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开展风险排查化解,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链条无死角彻底整治。坚持政府、部门、行业联动,实行自查、普查、督查结合,推动社会、团体、群众共治,全面织密扎牢安全生产防护网,切实守牢安全发展的底线。
(一)排查整治时间。排查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7月底前完成。
(二)排查整治任务分工。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重点行业领域及各类重点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
(三)排查整治方式。
1.企业深入开展自查排查整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围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应急准备等六个方面,全面深入细致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2.行业部门开展自查和专项检查。各行业部门按照《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机制及政府(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青安委〔2020〕9号),认真开展自查,同时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结合排查整治重点对本行业领域所有单位、企业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整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努力减少一般性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
3.党政领导带头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各乡镇要坚决扛起抓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责任,认真落实青海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从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持“两个至上”,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周密措施,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力以赴抓好各行业、各领域安全防范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和重大敏感突发事件的底线、红线,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强化组织领导。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由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综合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各成员单位具体实施。各行业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全过程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带队开展检查。
(三)推进专项整治。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责任制,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查出的问题要清单式管理,明确整改主体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并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严格执行事故隐患登记、报告、整改和销号制度,对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要挂牌督办,做到问题不整改绝不放过。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隐患整治期间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直至隐患整治到位。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加强综合治理。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工作防线前移,扎实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整治、风险管控专项行动,特别是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县安委办历次检查中指出的问题,做到认识再提高,措施更严厉,更加注重隐患排查治理,更加注重防患未然,更加注重强化监管,更加注重责任落实,深入推进查漏补缺、改进提高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五)加强信息报道。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将各自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梳理汇总并形成排查整治报告,于7月20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
附件: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内容
附件:
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内容
一、 各行业部门层面
1.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是否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是否组织专题学习。
2.是否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加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领导,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问题和任务,开展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针对性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等。
3.是否把安全生产纳入部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是否严格落实了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4.是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情况;严格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以及相关安全标准、制度建立完善等情况。
二、企业层面
1.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是否组织职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是否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底数”,是否掌握隐患整改情况,是否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措施;是否按许可资质生产经营、是否无资质生产经营,是否存在未批先建、非法建设、非法转包等行为。
2.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否有照抄照搬、不符合实际的情况;是否在各生产经营单元设立专(兼)职安全员,是否依法设置安全总监;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作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是否配齐并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3.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是否组织全体职工参与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辨识并分级管理;是否建立风险警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是否逐一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防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是否采用信息化技术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
4.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排查年度培训计划是否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制定并组组织实施;是否足额提取安全培训费用并专款专用;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在岗人员是否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是否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后,是否及时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
5.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情况。重点排查是否针对同行业领城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汲取事故教训;对于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是否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存在的重大隐患是否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各企业“一会三卡”工作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将班前会贯彻实施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绩效奖惩等范畴。
6.应急准备情况。是否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是否依法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实战演练并及时评估演练效果、改进应急措施、修订应急预案;是否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相关岗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和熟练使用特殊防护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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