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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转《2021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就业培训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县各有关单位:

县就业局拟定的《2021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就业培训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循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13

 

2021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就业培训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使用工作,根据《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循化县2021年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循政〔2021〕283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金来源及实施内容

2021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就业培训补助项目资金为8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以下4个方面:

(一)对2021年新增脱贫劳动力在江苏省内企业实现稳定就业满3个月,按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满5个月,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不是新增人员,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他在江苏稳定就业满3个月以上新增人员,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省内就近就地就业人员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者,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一次性补助给企业,由企业补助给具体就业人员。以上项目资金计划补助35万元。

(二)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组织各类短期技能培训班(优先考虑我县返贫监测户及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的补助资金。计划补助资金25万元。

(三)对脱贫户及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在2021年经培训取得汽车驾驶执照人员每人予以3000元补贴(实行报账制)。计划补助资金13.5万元。

(四)列支就业部门到江苏调研慰问我县务工人员、组织开展各类现场招聘会、印制宣传材料等相关费用支出。计划支出资金6.5万元。

以上项目资金若有结余和不足,可以相互调剂使用。

三、项目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10月底前)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政府审批。

(二)实施阶段(11月1日至11月25日)做好项目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全面实施项目。

(三)验收阶段(11月26日至11月30日)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内容进行全面验收。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要求,健全完善规范、透明的资金管理制度,建立项目专账,实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杜绝项目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发挥项目资金最大效益。

(二)项目实施完成后要进行总结,并将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的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就业公众号上及时进行公示公告,并将项目所有资料整理归档,形成专卷,以备检查。

(三)培训组织实施方要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定点培训机构不得分解转包培训任务,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的,除追回补贴资金外,将按《财政违法处罚处分条例》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