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县文旅局拟定的《2021年循化县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及农村文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11月1日
2021年循化县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及农村文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循化县文体旅游局 2021年11月1日)
为切实用好用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补助资金,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东财行字(2021)18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文化馆(站)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场所,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阵地。推动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及农村文化建设活动,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手段,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为全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积极行动。
二、工作内容
1.文化馆免费开放主要包括: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宣传廊、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舞蹈(综合)排练室、独立学习室(音乐、书法、美术、曲艺等)、娱乐活动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2.文化站免费开放主要包括: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群众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青少年校外活动等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3.村级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主要包括: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与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服务点共建);农家书屋管养维护运行(图书更新);农村文化体育活动等。
二、工作步骤
(一)申报资金。各乡镇政府按照县文旅局分配的预算指标(附件3),制定本乡镇各项文体活动实施方案,并向县文旅局申请专项资金,由县文旅局审核批准后拨付专项资金。同时,县文旅局与各乡镇签订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协议书。
(二)开展活动。资金下达后,各乡镇根据协议内容组织开展文化站免费开放和各类群众文体活动,其中,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活动,要做到除农忙时节外每天开放,每年开放时间不少于200天,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0小时,图书室藏书不少于2000册。省市县级文艺团体演出活动各乡镇每年至少要举办3场以上。乡镇自办各类文体活动(歌咏、棋类、武术、书法、美术、摄影或具有地方特色的赛事)不少于2次。
(三)定期总结。文化馆和各乡镇文化站在每个季度最后一周将本季度开展的各类文体活动次数、参加人数和经费使用情况报县文旅局,由县文旅局汇总后,再报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县文旅局要将各项文化活动有关资料整理归档,形成完整台账资料。
三、专项资金拨付程序和使用范围
(一)资金规模。省财政厅下达县级文化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16万元,按每个乡镇4.7万元的标准下达9个乡镇免费文化站开放专项资金42.3万元,按每个行政村0.56万元的标准下达154个行政村村级文化建设专项资金86.24万元。
(二)拨付程序。文化馆免费开放资金由财政和文旅部门下达至县文化馆,乡镇文化站及村级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核拨付”的程序进行拨付使用。各项活动经费超支不补,专项资金结余的可转下年,继续按规定用途使用。
(三)使用范围。乡镇免费文化站开放专项资金只能用于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各项开展(如公益性讲座、展览宣传等),村级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只能用于实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以及文化宣传讲座、自行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各项开支。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指导。县文旅局要深入各乡镇,加强对农村文化才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并推荐、提供优秀的文艺演出团体和剧目供乡镇购买。
(二)奖励惩罚。每个年度末,县文旅局对开展农村文化活动得力,推动基层文化事业全面发展,获得农民群众好评的乡镇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成绩出色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弄虚作假,延迟交付台账资料;违反资金使用规定,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乡镇,给予扣减、停拨、取消补助专项资金等处罚。
(三)接受监督。各乡镇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畅通群众意见表达渠道,并在活动现场和公共场合张贴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972-8812335)。
附件:1.村级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申请表
2.循化县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
3.2021年循化县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及村级文化设专项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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