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工作,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有土地市场化配置工作需要,经十八届人民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决定成立循化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何 林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 刘 睿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罗 凯 积石镇镇长
韩丰利 街子镇镇长
韩海军 县发改局局长
车军利 县财政局局长
韩有明 县审计局局长
沈英才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局长
马成军 县住建局局长
韩忠国 县工信局局长
马生林 县水利局局长
马学良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积祥 国家税务总局循化县税务局局长
东周杰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沈英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及土地二级市场工作;决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有关制度;决定土地出让转让收益分配和管理;
2.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负责审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的规划和计划;
3.审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供应方式,确定出让土地的基准价格,确定划拨土地价格;
4.审查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的相关材料;
5.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前的准备工作,处理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6.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和划拨用地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各项议定事项及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工作;
3.负责拟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的规划和计划,负责拟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
4.负责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前的准备工作,拟定会议议题,作出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全体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并印送至有关成员单位和部门;
5.负责向社会公布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或议定的事项(保密的事项除外);
6.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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