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县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气象防灾减灾应急处置能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对循化县气象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多 巴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路世贵 县气象局局长
马穆德 县应急局局长
成 员:韩海军 县发改局局长
马德全 县教育局局长
扎西加 县民政局局长
信建青 县财政局局长
沈英才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局长
韩忠国 县工信局局长
韩建庆 县交通局局长
马生林 县水利局局长
韩忠勇 县农科局局长
韩昱恒 县卫健局局长
韩忠华 县文旅局局长
马成军 县住建局局长
潘晓林 县广电局局长
马学良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韩英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韩河龙 国网循化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郭洪才 县电信公司循化分公司总经理
马 鹰 中国联通循化分公司经理
韩文良 中国移动循化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路世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履行应急值守、信息发布和综合协调职能。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县气象局:负责研究制定全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规划和应对措施;联合相关成员单位做好气象灾情调查、信息共享、影响评估、联动联防工作;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发布;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农业产业调整、农作物新品种引进气候可行性论证;组织指导雷电灾害防御及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工作。
县应急局:指导监督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单位、乡镇的气象灾害应急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应急管理工作;气象灾害发生、影响时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保证应急相关部门联络畅通;做好气象灾害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情况通报工作,综合协调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督促落实上级领导对气象灾害应急的批示、指示。督促检查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协助政府领导处置重大气象灾害事件;配合协调气象部门做好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雷电防护等安全监督检查。
县发改局:负责组织做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衔接;负责做好气象灾害抗灾工程和灾后重建项目的审查、立项和投资;协调气象防灾抗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计划、调拨,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防灾抗灾物资和经费;组织协调灾后重建中的基础设施恢复、灾区市场商品价格监控。
县教育局:负责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学校教育,指导、监督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气象灾害应急知识教育。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和影响时做好教育单位人员、财产安全转移,必要情况下,下发学校停课通知,保障学生教师的安全。
县公安局:负责建立道路交通基础设施防御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协同建立道路交通气象灾害联动联防工作制度;做好道路交通防御气象灾害的组织、管理;与气象部门建立恶劣天气下的交通管理信息和重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统计信息相互通报制度;依照职责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响应。
县民政局:负责气象灾害影响后及时开展灾情收集、核实、统计上报工作,并及时向县政府提供灾情信息;组织协调灾后救济、救助、捐赠工作;负责开放、管理庇护所,妥善安置灾民,向其发放生活必需品,帮助灾区群众恢复生产。
县财政局:负责根据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需要,按照财政预算,做好经费保障;监督、检查气象灾害防御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负责建立相关成员单位间地质灾害基础资料共享、联动联防、灾情会商和调查评估等工作制度;与气象部门联合做好地质气象灾害预报、预警;联合开展地质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监测防治;负责推进森林草原病虫害发生发展、森林草原防火等信息共享、预测预警和影响评估工作;建立气象灾害敏感单位管理体系和基础信息数据库;依照职责做好地质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响应;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提供因气象条件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相关信息,开展天气气候事件对大气、水和环境质量等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
县交通局:负责建立道路交通基础设施防御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协同建立道路交通气象灾害联动联防工作制度;依照职责做好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气象灾害应急响应。
县水利局:负责在水利工程项目规划、建设中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建立雨情、汛情、旱情会商及信息共享制度;负责提供江河流域水情、旱涝灾害等灾情信息,提出抗洪抢险和抗旱方案;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储备足够的水利工程抢险物料;组织实施水库等工程设施规避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和救灾工作;负责重要水工程的防洪调度,指导、协调抗旱水资源的应急调配。
县农科局:负责协同建立农业、养殖、畜牧、渔业气象灾害、病虫害测报和气象灾害对农业生产影响评估会商制度;协同做好农业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协同推进农业气象灾害信息进村入户;依照职责做好农业气象灾害应急响应。
县工信局:负责协同建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协同建立气象灾害联动联防工作制度;依照职责组织大型商业企业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期间的物资保障;负责协调企业防灾抗灾工作,检查、督促所属单位、企业做好所在区域地段的气象灾害防御及抢险工作。
县卫健局:负责气象灾害影响后灾区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预防疫情发生传播;做好灾害期间饮用水水质的检验、监测工作;负责提供因气象条件引发的突发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联合气象部门开展气象条件对人体健康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的技术指导。
县文旅局:负责配合气象部门规范监督旅游行业建立气象灾害预案;协同做好旅游景点、重点旅游建设项目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配合气象部门指导和规范重点旅游景点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和反馈制度;依照职责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
县广电局:负责督促指导新闻媒体建立定时播发气象预报、即时插播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制度;依托广播、电视媒体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气象灾害防御科学知识普及宣传等。
县住建局:负责将气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协助做好气象设施及探测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气象灾害发生区域建筑工地有关人员安全撤离和转移;遇暴雨、洪涝等时期,确保城区排水管网畅通。
县供电公司:负责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在电力工程项目规划、建设中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依照职责做好电力设施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响应。
县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负责气象灾害防御及应急工作的通信保障工作。保障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信息及时准确传递;负责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全网发布和快速传播,确保气象预警信息的优先发布。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气象防灾减灾各项工作。
2022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