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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循化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统筹做好全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强化部门协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着力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有效解决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循化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组成人员

韩进祥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扎西加     县民政局局长

           韩英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玉春     县残联理事长

  员:韩启良     县财政局副局长

       县审计局副局长

韩玉琳     县医保局副局长

韩文德     县卫健局副局长

尹芝霞     县民政局副局长

马慧娟     县社保局副局长

交巴杰     县残联副理事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尹芝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慧芳和韩素菲同志担任联络员,并负责落实相关工作。

、职责分工

县公安局:对伪造、变造或买卖残疾人证的违法人员进行处罚,对违法所得进行追缴。协助残联部门对已死亡及户籍迁移残疾人进行信息比对,确保户籍注销或迁移的同时,残疾人的证件一并注销或迁移,做到数据实时共享。

县民政局:负责审核申请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是否同步享受特困供养、儿童福利、养老等政策,并将审核情况反馈给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残联,避免违规重复享受补助。每月按残联提供的动态数据及时调整发放对象,并将发放情况于当月月底前反馈给县残联,对符合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县民政部门按照规定核定发放标准,并为其计发补贴。

县残联:负责将辖区内的持证残疾人基本信息提供给县民政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并将乡镇政府上报的《青海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审批表》《青海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批表》等资料进行审核,县残联审核同意后转县民政局审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要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要求。县残联按月核实残疾人的动态变化,并将动态变化核实后的信息资料于每月15日前(含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供给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负责对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的使用监督工作,不断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监督管理机制。

县审计局:负责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发资金进行审查,查处违规违纪挤占挪用残疾补助资金等行为。

县卫健局:负责对残疾人死亡后出具死亡证明,及时将相关数据推送县民政局和县残联,方便准确掌握持证残疾人的动态信息。

县医保局:履行好困难残疾人享受医疗救助职责。县民政局和县残联每月20日前将新增和退出残疾人信息推送至县医保局,由县医保局按规定录入医保系统。

、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因工作需要按照县领导指示可以临时召集会议,会议由副召集人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及相关人员参加。

(二)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认会议议定事项,经联席会议组长同意后印发贯彻落实。会议决定事项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接任者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四)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的有关问题,及时提出需要联席会议研究和讨论的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向牵头部门报送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共同落实我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

 

  2023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