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循化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准备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1月21日
抄送:县委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宣传部
循化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迎检准备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全力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准备工作,根据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准备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办〔2023〕84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召集人,县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县委办、政府办负责同志任召集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共同参与的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班,负责做好即日起至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进驻前我县各项迎检准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乡镇、相关部门明确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负责此项工作,并配合工作专班落实具体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自查整改
1.做好自查整改。涉及前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黄河警示片、黄河“体检”、省级生态环保例行督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专项督察整改任务的乡镇和部门,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对各自整改任务组织开展“回头看”。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逐项对照核查整改目标、整改措施的完成和巩固保持情况,涉及体制机制类的整改任务,重点核查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涉及整治工程类的整改任务,重点核查工程实施后是否发挥作用;涉及生态修复类的整改任务,重点核查修复成效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做到长期巩固;涉及责任强化类的整改任务,重点核查各项工作举措是否落实执行并长期坚持。对整改成效不明显或反弹、整改措施不到位、制度机制不健全或未执行的,压实责任、跟踪督办、采取措施,立行立改。各乡镇、各相关部门重点对生态环境部西北督察局前期调研组调研过的点位全面深入开展自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措施,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整改到位,完成整改后形成整改报告上报综合协调组。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2.信访举报复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对前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期间重点群众信访举报办理情况进行实地复核,特别是督察时列为重点关注件以及省级生态环保专项督察、例行督察指出办理不到位的事项,要对照群众信访举报办理公示内容,通过现场核查、群众回访等方式进行复核,重点查看整改成效是否巩固,群众是否满意。对整改成效不稳固的要立行立改,对当前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要加快推动解决,并做好有关回访说明赢得认同。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3.举一反三排查。结合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类型和公开曝光的典型案例,省级生态环保例行督察、黄河警示片、黄河“体检”等各类督察检查反馈问题,对本乡镇、本部门易发问题的薄弱环节和相关领域开展举一反三排查,查漏补缺,对能立行立改的,第一时间完成整治;需要一段时期持续攻坚的,列出计划分步推进,达到整改序时进度。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4.梳理交办问题。对生态环保各类督察检查发现问题(县生态环境局负责)以及其他行业领域督查检查发现生态环境问题(按职责分工负责)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度和梳理,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形成问题清单,由牵头负责部门交办有关乡镇和部门落实整改。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二)开展实地巡查督导。县生态环保反馈问题整改综合协调组办公室根据日常整改调度情况,梳理易反弹、受关注、不托底的重点督察整改事项,会同整改督办组和督察问责组,对各乡镇、相关部门整改事项进行实地督导,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强化责任落实。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三)开展工作调度。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各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县生态环境局实施督察准备工作调度制,每周四汇总各乡镇、相关部门落实督察准备工作和自查问题整改情况,并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生态环境局、各相关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制度创新和重大改革举措,是党中央对地方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大考。各乡镇、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讲大局、讲担当的高度,全力以赴做好督察准备各项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准备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设立工作组,安排专人负责,确保督察准备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相关部门即日起每周三前将近一周内督察准备工作及自查整改情况报县生态环境局,报送情况要做到内容详实、数据准确。县生态环境局汇总形成周报,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阅后上报市综合协调组。
附件:1.循化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工作专班及职责分工
2.循化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工作周报
3.循化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工作自查整改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循化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准备工作专班及职责分工
为切实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前期准备工作,特成立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工作专班,负责做好即日起至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进驻前我县各项迎检准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专班成员如下:
总召集人:多 巴 县政府副县长
召 集 人:马学良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韩 云 县委办三级主任科员
沈 涛 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专班成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
马寅林 县发改局副局长
汤双双 县公安局副局长
安 俊 县自然资源和林草局副局长
韩国忠 县工信局副局长
马平乐 县住建局副局长
李加太 县水利局副局长
韩宗宝 县农科局副局长
马文良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
马建庆 县市监局副局长
韩颜琴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马吉德 县文旅局副局长
杨 华 县卫健局副局长
马明仁 县城管局副局长
马 英 县交通局项目服务中心主任
韩 俊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韩学林 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马维福 县委组织部考核办主任
陕维忠 县产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副部长
陈雪菊 县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
王胜军 县委党校副校长
工作专班下设综合协调组、文稿资料组、整改督办组、督查问责组4个专项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多 巴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马学良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 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林草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科局、城管局、产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负责同志。
职 责: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我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工作;加强与省市综合协调组的沟通协调,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情况;协调推进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准备工作,调度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统筹协调其他各组工作。
综合协调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局,马学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综合协调组日常工作。
二、文稿资料组
组 长:多 巴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韩颜琴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韩 云 县委办三级主任科员
沈 涛 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林草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科局、城管局、产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负责同志。
职 责:负责做好各类资料准备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负责准备2019年以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方面档案资料,以备查阅。
三、整改督办组
组 长:多 巴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马学良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韩 云 县委办三级主任科员
沈 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县发改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和林草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督查室负责同志。
职 责:督察督办本乡镇、本部门各类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信访案件办理工作情况,并开展“回头看”,确保反馈问题及意见整改到位。
四、督查问责组
组 长:多 巴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韩 俊 督查室主任
韩学林 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成员:县纪委监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相关负责同志。
职责:负责督查各类问题整改责任落实等情况,杜绝问题整改过程中出现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弄虚作假等行为。
附件2:
循化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准备工作周报
(第*期)
综合协调组办公室: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工作情况
(一)工作专班安排部署工作完成情况。
………………
(二)配合督察调研工作情况。
督察调研组现场检查点位、调阅资料、检查时指出问题、提出需要配合工作及完成情况等。
(三)其他情况。
………………
二、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计划
………………
(注:内容表述要做到简明扼要,无有关情况的可省略。)
报送单位
2023年 月 日
附件3
循化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工作自查整改情况统计表(第 期)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____年__月_ 日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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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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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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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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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自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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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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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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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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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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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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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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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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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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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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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警示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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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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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生态环保例行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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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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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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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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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垃圾专项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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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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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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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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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查数量】为本周对反馈问题开展自查的数量;【整改完成数量】为本周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完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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