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就业局:
县就业局拟定的《循化县跨省就业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3月19日
循化县跨省就业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
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扎实做好跨省就业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一次性交通补助工作,根据《关于印发<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821号)和《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21〕67号)文件要求,按照《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资金)第一批项目计划的批复》(循政〔2024〕19号)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跨省就业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一次性交通补助工作有序推进,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成立循化县一次性交通补贴发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组
长:王 磊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何文华
县就业局局长
成 员:罗 凯 积石镇政府镇长
韩丰利 街子镇政府镇长
马海龙 清水乡政府乡长
马庆峰 白庄镇政府镇长
官却扎西 道帏乡政府乡长
韩继诚 查汗都斯乡政府乡长
李加太 文都乡政府乡长
完麻黄加 尕楞乡政府乡长
杨 杰 岗察乡政府乡长
信建青
县财政局局长
韩永辉
县乡村振兴局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就业局,先巴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一次性交通补贴发放工作的指导与协调工作。
二、补助对象
赴省外务工就业创业3个月以上的已脱贫人口和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对象。其中,监测对象为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中的跨省就业人员。
三、补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当年跨省就业创业累计满3个月即可申请领取10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每人每年仅限享受一次。所需资金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5万)中列支,应补尽补,补完为止。
四、工作流程
(一)确定对象。一是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的务工监测信息,核查确定补助对象。二是通过基层干部入户走访摸排确定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三是通过农牧户自主申报确定的补助对象。
(二)申领材料。申领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的脱贫人口或监测帮扶对象应提供外出务工证明,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工资银行卡流水等原件或复印件(电子凭证打印件亦可)其中任意一项即可。无法提供上述资料的由用人单位出具证明或村“两委”书面证明并附个人承诺书。跨省外出创业的脱贫人口或监测帮扶对象可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领程序。坚持自下而上、逐级上报、逐级审核的原则。一是由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等负责收集统计村内跨省务工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信息,确保不漏一人。主动联系对接告知相关政策,收集申领(佐证)材料并进行初审,合格后形成名单连同申领(佐证)材料报乡镇政府。二是乡镇政府汇总名单和申报(佐证)材料后进行复核,并通过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核实人员身份。乡镇复核通过后,立即开展乡镇、村两级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就业局。三是县就业局汇总收集相关材料报县乡村振兴局,由县乡村振兴局于3个工作日完成身份核实后报县就业局。四是由县就业局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发放系统,按规定核准发放次数,将交通补助拨付至农牧户“一卡通”账户,并按月将发放情况通报县乡村振兴局和各乡镇。五是各乡镇根据通报情况,及时完善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交通补助和就业帮扶等相关数据,并建立完善档案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程序管理。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工作措施,进一步优化细化人员确定、资料收集程序,缩短审批时间,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收集整理申报(佐证)材料。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乡镇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导检查,压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切实摸清人员底数,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应补尽补”。
(三)做好风险防控。要加强日常财会监督,规范资金管理使用,严格履行程序规定,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严肃查处骗取套取、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漏补”“错补”等问题,确保补助资金发放及时准确。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就业服务窗口和各乡镇、村级微信群以及村“公示栏等,大力宣传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和服务举措,引导群众广泛参与,提高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
附件:跨省就业脱贫劳动力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一次性交通补助申领表
附
件
跨省就业脱贫劳动力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
一次性交通补助申领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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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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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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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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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工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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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省(市、区)__州(市)__县(市、区)__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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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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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工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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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工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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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农牧户“一卡通”账户或银行卡(存折)账号(第三代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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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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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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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人民币:
仟佰元整
(小写)¥: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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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郑重承诺以上所写内容属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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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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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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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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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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