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循化县推进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百日集中攻坚行动和2023年1-10月土地卫片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3月13日
循化县推进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百日集中
攻坚行动和2023年1-10月土地卫片
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县土地利用管理秩序,扎实做好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根据《海东市推进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百日攻坚行动》《海东市2023年1-10月份土地卫片违法用地整改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按照“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管理规范到位、制度完善到位”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施策、阶段销号”的原则,全面解决我县土地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18年以来,我县涉及国家自然资源例行督察反馈问题130个,现已整改107个,整改率82.3%。剩余23个督察反馈问题,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原则,从中选出15个问题纳入百日集中攻坚行动,在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2023年1-10月份土地卫片违法用地问题78个,截至目前已整改8个,还剩70个问题未整改,根据省市整改要求,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三、组织保障
为扎实做好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决定成立循化县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百日集中攻坚行动和2023年1-10月土地卫片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刘 睿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韩平良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局长人选
韩永辉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局长人选
成 员: 官却扎西 道帏乡人民政府乡长
马庆峰 白庄镇人民政府镇长人选
马海龙
清水乡人民政府镇长
罗 凯 积石镇人民政府镇长
韩丰利 街子镇人民政府镇长
韩继诚
查汗都斯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加太 文都乡人民政府乡长人选
杨 杰 岗察乡人民政府乡长
完么黄加 尕楞乡人民政府乡长
东周杰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韩宝林 县文旅局局长
马德全 县教育局局长
韩建庆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信建青 县财政局局长
韩 俊 县委县政府督察室主任
马培勤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陕维忠
清真食品(民族用品)产业园区管
委会规划建设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韩平良、韩永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做好专项行动期间的协调对接、联络调度和督查通报等各项工作。
四、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
(一)关于农村宅基地问题。涉及问题5个。
1.积石镇(上草滩坝村韩永福、韩永录、韩玉琴的宅基地、上草滩坝村白平虎、白武、白威、白宵、白海的宅基地、西沟村韩才力木宅基地、尕别列村马阿乙草、马明龙宅基地)
整改措施:一是由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进行查处,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二是由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抓紧组件报批,完善用地手续;三是由积石镇人民政府做好宅基地审批工作,超出审批面积外的依法进行拆除。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积石镇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韩永辉、罗 凯
整改时限:2024年5月30日
2.文都乡(公麻村楞本太的宅基地)
整改措施:一是由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进行查处,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二是由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抓紧组件报批,完善用地手续;三是由文都乡人民政府做好宅基地审批工作,超出审批面积外的依法进行拆除。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文都乡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韩永辉、李加太
整改时限:2024年5月30日
(二)关于基础设施、宗教用地项目问题。涉及问题3个。
1.循化县园区物流贫困村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二是根据用地规划及相关政策,抓紧组织用地报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完善用地手续。
牵头单位:清真食品(民族用品)产业园管委会规划建设部
责任单位:街子镇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陕维忠、韩丰利
整改时限:2024年5月30日
2.桥头移民小学硬化地坪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二是根据用地规划及相关政策,抓紧组织用地报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完善用地手续。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积石镇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马德全、罗
凯
整改时限:2024年5月30日
3.王仓麻村麻尼房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二是根据用地规划及相关政策,抓紧组织用地报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完善用地手续。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文都乡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韩永辉、李加太
整改时限:2024年5月30日
(三)关于商服用地项目问题。涉及问题3个。
1.青海丝路缘物流有限公司、循化县化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建设临时车辆停放和材料堆放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二是根据用地规划及相关政策,抓紧组织用地报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完善用地手续。
牵头单位:清真食品(民族用品)产业园管委会规划建设部
责任单位:街子镇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陕维忠、韩丰利
整改时限:2024年5月30日
2.马阿乙草的厂房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二是根据用地规划及相关政策,抓紧组织用地报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完善用地手续。
牵头单位:白庄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责任领导:马庆峰、韩永辉
整改时限:2024年5月30日
(四)关于闲置土地处置不到位问题。涉及问题2个(循
化县波浪滩生态旅游观光园3号项目、循化县波浪滩生态旅游观光园2号项目)
整改措施:一是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按闲置土地处置的有关要求和程序,收回2号、3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二是收回闲置土地后由县人民政府按实际情况进行处置。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领导:韩平良、信建青
整改时限: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闲置土地使用权的收回工作。
(五)关于“非粮化”问题。涉及问题2个(循化县羊本养殖家庭牧场养殖棚、白庄镇上科哇村马勇的新建养殖场)。
整改措施:一是相关乡镇和部门将需拆除的依法依规进行拆除,尽快恢复土地原状,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主动配合乡镇工作;二是对允许调整基本农田补划的保留建设项目,编制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方案,逐级上报至省级相关厅局。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道帏乡人民政府、白庄镇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韩永辉、官却扎西、马庆峰
整改时限: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集中攻坚问题整改工作。
五、2023年1-10月土地卫片执法整改工作
(一)交通、水利类县级自建项目问题。涉及问题7个。
1.中交二公局大河家(甘青界)至清水段公路工程DQ-SG2标段、中交二公局塔沙坡隧道口便道及边坡、中交三公局大河家(甘青界)至清水公路工程DQ-SG2标段、滨河南路(威隆段)、大清高速中交二公局工人宿舍、中交三公局砂石料加工彩钢房大清公路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二是根据用地规划及相关政策,抓紧组织用地报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完善用地手续。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清水乡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马培勤、马海龙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2.青海江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白庄至清水人畜饮水工程一标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二是根据用地规划及相关政策,抓紧组织用地报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完善用地手续。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白庄镇人民政府、清水乡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韩建青、马庆峰、马海龙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二)农村宅基地问题。涉及问题37个。
1.道帏乡3个(贺塘村马才乙地的宅基地、俄家村马阿力的宅基地、立伦村马毛草的宅基地)
整改措施:进一步调查核实宅基地动工时间、用地面积等详细情况后,符合“一户一宅”和用地面积及相关政策的抓紧组件报批,并完善用地手续,不符合一户一宅且超面积使用的该拆除的坚决予以拆除。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道帏乡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韩永辉、官却扎西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2.白庄镇4个(韩白颗日、达吾德宅基地、上白庄村韩艾草自建宅基地、下拉边村马哈三宅基地、下拉边村马才牙古的宅基地)
整改措施:进一步调查核实宅基地动工时间、用地面积等详细情况后,符合“一户一宅”和用地面积及相关政策的抓紧组件报批,并完善用地手续,不符合一户一宅且超面积使用的该拆除的坚决予以拆除。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白庄镇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韩永辉、马庆峰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3.清水乡11个(下庄村韩海力自建宅基地、上庄村海伊马力自建宅基地、下庄村韩热赛木宅基地、下庄村韩五四麻尼宅基地、瓦匠庄村马哈三宅基地、大寺古村马云飞宅基地、石巷村韩启明宅基地、下庄村韩思远、韩成林宅基地、上庄村韩学志宅基地、下庄村韩建军宅基地、韩哈如乃的宅基地)
整改措施:进一步调查核实宅基地动工时间、用地面积等详细情况后,符合“一户一宅”和用地面积及相关政策的抓紧组件报批,并完善用地手续,不符合一户一宅且超面积使用的该拆除的坚决予以拆除。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清水乡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韩永辉、马海龙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4.积石镇4个(西沟村韩哈三自建宅基地、韩永富宅基地、伊麻目村韩则乃白宅基地、托坝村马亥力录宅基地)
整改措施:进一步调查核实宅基地动工时间、用地面积等详细情况后,符合“一户一宅”和用地面积及相关政策的抓紧组件报批,并完善用地手续,不符合一户一宅且超面积使用的该拆除的坚决予以拆除。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积石镇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韩永辉、罗
凯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5.街子镇2个(撒拉尔故里民俗村建设项目、果什滩村韩乙四夫的宅基地)
整改措施:进一步调查核实宅基地动工时间、用地面积等详细情况后,符合“一户一宅”和用地面积及相关政策的抓紧组件报批,并完善用地手续,不符合一户一宅且超面积使用的该拆除的坚决予以拆除。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街子镇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韩永辉、韩丰利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6.查汗都斯乡6个(新建村韩乙四夫自建宅基地、团结村村民自建宅基地、赞卜乎村韩勇宅基地、大庄村马海比宅基地、红光下村买力燕宅基地、中庄村六社马龙的宅基地)
整改措施:进一步调查核实宅基地动工时间、用地面积等详细情况后,符合“一户一宅”和用地面积及相关政策的抓紧组件报批,并完善用地手续,不符合一户一宅且超面积使用的该拆除的坚决予以拆除。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查汗都斯乡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韩永辉、韩继诚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7.文都乡2个(白草毛村多吉满宅基地临时堆放点、多吉满的宅基地)
整改措施:进一步调查核实宅基地动工时间、用地面积等详细情况后,符合“一户一宅”和用地面积及相关政策的抓紧组件报批,并完善用地手续,不符合一户一宅且超面积使用的该拆除的坚决予以拆除。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文都乡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韩永辉、李加太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8.尕楞乡3个(哇龙村万马东智自建宅基地、多巴的宅基地、夏吾加的宅基地)
整改措施:进一步调查核实宅基地动工时间、用地面积等详细情况后,符合“一户一宅”和用地面积及相关政策的抓紧组件报批,并完善用地手续,不符合一户一宅且超面积使用的该拆除的坚决予以拆除。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尕楞乡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韩永辉、完么黄加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9.岗察乡2个(旦朋自建宅基地、夏吾错自建宅基地)
整改措施:进一步调查核实宅基地动工时间、用地面积等详细情况后,符合“一户一宅”和用地面积及相关政策的抓紧组件报批,并完善用地手续,不符合一户一宅且超面积使用的该拆除的坚决予以拆除。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岗察乡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韩永辉、杨杰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三)公共管理类问题。涉及问题8个。
1.孟达天池新建停车场、街子镇上房村撒拉尔故里民俗村建设项目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二是根据用地规划及相关政策,抓紧组织用地报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完善用地手续。
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局
责任单位:清水乡人民政府、街子镇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韩宝林、马海龙、韩丰利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2.循化县污水处理场扩容改造项目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二是根据用地规划及相关政策,抓紧组织用地报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完善用地手续。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积石镇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韩建庆、罗 凯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3.循化县道帏初级中学建设项目、清水乡移民小学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二是根据用地规划及相关政策,抓紧组织用地报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完善用地手续。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道帏乡人民政府、清水乡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马德全、官却扎西、马海龙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4.清水乡上庄移民村清真寺、清水乡红庄清真寺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二是根据用地规划及相关政策,抓紧组织用地报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完善用地手续。
牵头单位:清水乡人民政府
牵头领导:马海龙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四)商服类问题。涉及问题14个。
1.道帏乡1个(交巴的水泥砖瓦销售点)
整改措施:一是符合报批条件予以保留的项目要抓紧落实土地指标,启动报批程序,尽快完善用地手续;二是对不符合完善用地手续条件的项目,拆除项目要依法依规拆除到位,尽快恢复土地原状。
牵头单位:道帏乡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责任领导:官却扎西、韩平良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2.白庄镇4个(牙日村娘乎当周彩钢房、乙日亥村韩乙德日的彩钢棚、白庄村马福明的彩钢房、青海金农特色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屠宰场)
整改措施:一是符合报批条件予以保留的项目要抓紧落实土地指标,启动报批程序,尽快完善用地手续;二是对不符合完善用地手续条件的项目,拆除项目要依法依规拆除到位,尽快恢复土地原状;三是对允许调整基本农田补划的保留建设项目,编制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方案,逐级上报至省级相关厅局。
牵头单位:白庄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责任领导:马庆峰、韩平良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3.积石镇4个(线尕拉村韩乙四夫的煤炭销售点、青海昆泽物流有限公司、托坝村海龙饲料加工厂、胜利湾度假村彩钢房)
整改措施:一是符合报批条件予以保留的项目要抓紧落实土地指标,启动报批程序,尽快完善用地手续;二是对不符合完善用地手续条件的项目,拆除项目要依法依规拆除到位,尽快恢复土地原状。
牵头单位:积石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责任领导:罗 凯、韩平良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4.街子镇2个(青海鸣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办公楼、采砂采石点)
整改措施:一是符合报批条件予以保留的项目要抓紧落实土地指标,启动报批程序,尽快完善用地手续;二是对不符合完善用地手续条件的项目,拆除项目要依法依规拆除到位,尽快恢复土地原状。
牵头单位:街子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责任领导:韩丰利、韩平良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5.查汗都斯乡1个(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建设水产养殖项目)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二是根据用地规划及相关政策,抓紧组织用地报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完善用地手续。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查汗都斯乡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韩永辉、韩继诚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6.尕楞乡1个(相沙村才果的库房)
整改措施:一是符合报批条件予以保留的项目要抓紧落实土地指标,启动报批程序,尽快完善用地手续;二是对不符合完善用地手续条件的项目,拆除项目要依法依规拆除到位,尽快恢复土地原状。
牵头单位:尕楞乡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责任领导:完么黄加、韩平良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7.岗察乡1个(卡索村赛卡加油站)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二是根据用地规划及相关政策,抓紧组织用地报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完善用地手续。
牵头单位:岗察乡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责任领导:杨杰、韩平良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五)其他非农建设问题。涉及问题12个。
1.清水乡5个(中交三公局大河家(甘青界)至清水段公路工程DQ-SG2标段材料堆放点、中交三公局砂石料堆放点、大桥局乙赛隧道材料堆放点、下庄村韩达吾、韩乙思夫、韩如合白临时堆放点、大清高速公路中交三公局砂石料堆放点)
整改措施:一是符合报批条件予以保留的项目要抓紧落实土地指标,启动报批程序,尽快完善用地手续;二是对不符合完善用地手续条件的项目,拆除项目要依法依规拆除到位,尽快恢复土地原状。
牵头单位:清水乡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责任领导:马海龙、马培勤、韩平良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2.文都乡1个(多吉满房后材料堆放点)
整改措施:一是符合报批条件予以保留的项目要抓紧落实土地指标,启动报批程序,尽快完善用地手续;二是对不符合完善用地手续条件的项目,拆除项目要依法依规拆除到位,尽快恢复土地原状。
牵头单位:文都乡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责任领导:李加太、韩平良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3.积石镇2个(加入村马乙卜拉水泥地坪、加入村杂物堆放点)
整改措施:一是符合报批条件予以保留的项目要抓紧落实土地指标,启动报批程序,尽快完善用地手续;二是对不符合完善用地手续条件的项目,拆除项目要依法依规拆除到位,尽快恢复土地原状。
牵头单位:积石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责任领导:罗 凯、韩平良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4.查汗都斯乡1个(赞下村临时停车场)
整改措施:一是符合报批条件予以保留的项目要抓紧落实土地指标,启动报批程序,尽快完善用地手续;二是对不符合完善用地手续条件的项目,拆除项目要依法依规拆除到位,尽快恢复土地原状。
牵头单位:查汗都斯乡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责任领导:韩继诚、韩平良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5.尕楞乡3个(比塘村夏吾加的围墙、比塘村周加凯的围墙、哇龙村完玛东智的围墙)
整改措施:一是符合报批条件予以保留的项目要抓紧落实土地指标,启动报批程序,尽快完善用地手续;二是对不符合完善用地手续条件的项目,拆除项目要依法依规拆除到位,尽快恢复土地原状。
牵头单位:尕楞乡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责任领导:完么黄加、韩平良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强化法制思维,坚持依法行政,全力稳妥做好历年土地例行督察及违法用地问题的整改工作,实现立案查处一批、拆除复耕一批、报批完善一批,移交移送一批,销号验收一批,全面消除违法用地。
(二)坚持疏堵结合,加快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明确整改目标,理清工作思路,采取有力措施,统筹制定整改方案,全力推进百日集中攻坚行动及2023年1-10月卫片违法用地问题整改。特别是需报批完善用地手续的项目,用好用足用活现行各项土地新政策,多渠道多途径落实土地指标和项目报批资金,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尽快组件上报,并消除违法状态。
(三)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整改落实。充分发挥耕地保护“田长制”作用,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实行联动覆盖网格化监管,并严格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县纪委监委要加强对问题整改工作的督察督办,针对整改过程中进展缓慢、工作落实不到位、整改滞后的单位及乡镇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对限期未完成整改工作任务的相关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视情况予以通报、约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