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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转《循化县定点帮扶拉面产业贷款贴息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地方品牌服务局、相关金融机构

县地方品牌产业服务局拟定的《循化县定点帮扶拉面产业贷款贴息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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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化县定点帮扶拉面产业贷款

贴息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县关于拉面产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批转循化县定点帮扶拉面产业贷款贴息工作方案的通知》(循政办[2023]43号,以下简称贴息方案),特制定《循化县定点帮扶拉面产业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主要原则

坚持惠民生、保基本、有重点、可持续的原则,经县品牌局推荐,符合中国再保拉面担保金条件,并向中国农业银行循化支行(简称农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海东市支行(简称邮储)申请贷款,用于推动拉面经济提档升级、健康发展。贷款要坚持专款专用,精准到户,严格资格审核,县品牌局及银行机构做好拉面贷款台账登记,严格全流程监督管理,更好发挥拉面贷贴息资金引导作用,加强资金保障和监控,全面推动拉面经济有序稳定发展。

二、适用对象及条件

1.由品牌局推荐向农行、邮储申请拉面贷的循化籍拉面户,且贷款人为拉面企业营业执照法人。

2.遵纪守法,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发放拉面贷期限内,无不良征信记录,并按时履约还款的拉面户。

3.拥有符合国家相关经营政策的经营许可证,并按照拉面贷规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不得用于个人任何形式的消费、其他生产经营,以及长期固定资产投资。

4.申请贴息期间内拉面商铺正常营业。

5.对展期、逾期的拉面贷担保贷款,不予贴息。

三、贷款额度、利率、用途及贴息方式及申报材料

1.贷款额度定点帮扶资金贴息的拉面贷,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30万元。由经办银行综合借款人资金需求、资信情况、经营情况、担保情况(信用、保证、抵押)等确定最终的金额,并对此贷款金额产生的利息进行贴息。

2.贷款用途为拉面贷款,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投资、理财、炒股等投资行为和购房、建房、购置生活用品等与拉面经营无关的项目。

3.贴息方式:与上述银行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办理的拉面贷贷款业务(循环贷计为一次,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贷款正常结清利息后予以贴息,同一贷款人只能享受一次贷款贴息。贴息金额为贷款本金金额×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LPR利率×50%/365×实际付息天数

4.申报材料:符合国家及当地政策规定的法人为贷款人的拉面营业执照、贷款人身份证、贷款合同复印件、贷款用于拉面经营证明材料(拉面经营流水等)、贷款结清银行凭证(加盖银行公章)。

四、业务流程

1.拉面户完成银行贷款还款提交贴息申请放贷银行材料审核县品牌局复审对于贴息贷款户予以公示通知银行按规定额度予以贴息发放贴息资金到户。

2.各关联体应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拉面贷款户或相关餐饮实体申请贴息时应提交所需相关资料(由合作银行分别盖章确认),由县品牌局拉面产业办公室审核并予以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经县品牌局局务会审议,并严格按照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分批次支付到户。

3.由县品牌局建立拉面贷贴息台账,对已贴息拉面户分别建档,并及时装订成册以备查。安排专人定期与合作银行核对贴息资金流水明细和贴息资金账户余额,做到日清月结。

4.由县品牌局定期对拉面贷贴息工作的整体运行情况向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