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循化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关于做好循化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循政办〔2025〕35号)要求,决定成立循化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贺世军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韩永明 县统计局局长
马寅林 县发改局副局长
汤双双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 华 县卫健局副局长
成 员:
多杰旦增 道帏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环改加 白庄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苏生青 清水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陈 明 积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马瑞青 街子镇经济发展中心主任
马顺旺 查汗都斯乡经济发展中心主任
格日措 文都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多杰才让 尕楞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云启德 岗察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马德昌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
马万福 县民宗局局长
韦树德 县民政局副局长
韩启良 县财政局副局长
易永刚 县社保局副局长
马明华 县自然资源和林草局副局长
马亚亮 县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
马昭玉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韩辉林 县统计局副局长
协调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该岗位继任者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局长韩永明同志兼任。协调小组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工作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办公室承担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协调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承担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配合县统计局组织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县统计局承担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1%人口抽样调查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的各项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做好调查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高等学校配合做好在校生等人群的调查登记工作;协调各级教育部门提供在校生相关行政记录。
县民宗局负责协调民族自治地方的调查登记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为调查登记信息与户籍人口信息比对工作提供数据核查服务;协助配合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行政区划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协调各级民政部门提供火化人员相关行政记录。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调查经费的协调保障工作。
县社保局负责协调各级社保部门开展调查登记信息与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比对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林草局负责协调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在线地理信息服务。
县住建局负责协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住宅小区项目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县卫健局负责为调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协调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提供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死亡人口等相关行政记录;协助配合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县广播电视局负责协助做好调查的宣传工作。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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