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县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循化县民兵工作领导小组(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如下:
一、人员组成
(一)民兵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贺世军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安富忠 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
秦学荣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马明亮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卢光萍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郎有龙 县人武部副部长
杨建琪 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主任
王 君 县财政局副局长
汤双双 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德荣 县住建局副局长
杜子花 县教育局副局长
马培勤 县交通局副局长
索南东智 县工信局副局长
韩圣泽 县民政局副局长
马昭辉 县司法局副局长
韩 琳 县人社局副局长
黄德良 县水利局副局长
马吉德 县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多 杰 县卫健局副局长
官却多杰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韩海龙 县城管局副局长
韩辉林 县统计局副局长
马国祥 县品牌局局长
韩宗宝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事务副局长
马少良 现代产业园管委会综合部部长
韩永明 县孟保局副局长
仲 斌 县人武部军事科参谋
韩俊杰 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干事
毕美叶 县人武部保障科助理员
(二)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贺世军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安富忠 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
秦学荣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卢光萍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郎有龙 县人武部副部长
杨建琪 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主任
王 君 县财政局副局长
汤双双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杜子花 县教育局副局长
马培勤 县交通局副局长
韩 琳 县人社局副局长
多 杰 县卫健局副局长
韩宗宝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事务副局长
仲 斌 县人武部军事科参谋
韩俊杰 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干事
毕美叶 县人武部保障科助理员
二、主要任务
(一)民兵工作领导小组
县民兵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县民兵建设的研究筹划、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和总结评估。主要任务是:
1.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民兵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决策指示,研究制定执行意见和落实措施;
2.贯彻落实党管武装原则,参加本级军事部门召开的民兵工作会议和重大军事活动;
3.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人武部有关指示,研究解决我县民兵建设重难点问题,组织各有关部门协同抓好人员、装备、经费、场地等落实;
4.检查指导全县民兵工作落实情况。
(二)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县征兵工作。主要任务是:
1.贯彻执行上级征兵命令和有关规定,审定征兵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
2.负责协调各方力量做好征兵工作,组织协调有关人员成立征兵办公室;
3.审定落实征兵经费;
4.组织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征兵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5.对违反征兵政策的问题,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三、运行机制
(一)民兵工作领导小组
县民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武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人武部副部长郎有龙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工作人员由成员单位抽调。
1.会议制度。根据需要,召开民兵工作会议,传达上级精神,明确民兵建设目标任务,部署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开展联合考核评估,协调解决民兵建设方面重大事项和矛盾问题。
2.请示报告制度。民兵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民兵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民兵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根据需要向民兵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涉及本部门民兵工作开展情况。民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县民兵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审定。根据需要,民兵工作领导小组向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汇报贯彻落实民兵建设决策部署及重要调整情况,拟出台的民兵工作重要文件、重大举措和拟组织开展的重要活动,全县民兵建设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协调解决情况,民兵建设议定事项的推进落实情况和其他应当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等。
3.督导检查制度。根据需要,民兵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军地联合督导检查组,主要检查民兵建设规划落实、民兵组织整顿工作落实、民兵相关经费执行和民兵装备器材仓库(含乡镇民兵应急排战备器材库)运维等情况,推动民兵建设工作有效落实。
(二)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武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人武部部长安富忠兼任,郎有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工作人员成员单位抽调。
1.会议制度。根据需要,召开征兵工作会议,传达上级精神,研究分析形势,总结讲评工作,安排部署任务,协调解决征兵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矛盾问题。根据需要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和解决征兵工作中的特定事项。
2.请示报告制度。征兵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征兵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根据需要向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涉及本部门征兵工作开展情况。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审定。
3.定期会商制度。征兵期间,军地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县征兵办公室集中办公,共同研讨、会商有关工作。参加县征兵办公室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或部门进行党风廉政审核后报县征兵办公室。
4.检查考评制度。在平时征兵准备、体检政考、定兵起运等重要阶段,领导小组视情对征兵工作进行督导。县征兵办公室每年组织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开展征兵工作调研、检查、考评等活动,抓好征兵“五率”考评。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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