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
尊敬的县政府领导,您好! 感谢百忙之中抽空看看群众留言信息。循化县东门交通家属院于2017年底,响应国家煤改气政策,政府补贴几十万元和小区100余住户每户收取近15000元,集资将集中燃煤锅炉改造为集中燃气锅炉(两台),也更换了原来的供暖管道,近几年一直供暖使用较好。最近个别住户自行组织,将集中燃气锅炉废止,采取分户供暖,导致各住户又要购买分户锅炉,还要缴纳接口费3500元,这无形中给群众增加经济负担。 现在个别住户同意分户采暖,部分住户没办法也得同意分户取暖,但也有部分住户根本不赞成分户。还有原来燃煤锅炉改造燃气锅炉时已缴纳接口费,现在只是从小区原来的燃气锅炉管道接分管至每个单元住户,尽然又要向燃气公司缴纳接口费3500元,这不是重复缴费吗?还有当时政府补贴和住户集资购买的燃气锅炉不就闲置当废品处置吗? 冬季即将来临,恳请政府部门对此尽快予以解决为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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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情况: |
回复时间:2023/10/27 回复内容: 马先生: 您好!关于您在“县长信箱”反映的循化县交通局家属院集中燃气锅炉废置改造分户问题,我局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交通局家属院属于老旧小区,该小区无在我局备案的物业公司管理服务,现由小区业主自行管理,不在我局监管范围内。同时,我局未组织实施该小区分户采暖、收取燃气接口费等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循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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